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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清小说对于虐食滥杀现象反感的表现(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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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往探其八人,均于夜间死矣,自是不复猎。

[5]

这里的“天子”

,实际上是冥间的天子,那无往不在、无所不知的阎罗王,主宰着阳世之人的死生。

然而,还另有一个大王,是高于阎王之上的。

于是故事似有着一种象征性。

如果说,这里的“大王”

代表着天地之间的自然生态的力量,也是不无理由的。

在保留着浓厚明清民俗风习的民国武侠小说中,虐食行为被理解和表现为反面人物的“惨恶”

行为之一,特别是用来强调表现人性之“恶”

的一面。

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传》第一一五回《重返仙山,灵泉初孕暖冰肌;三探妖窟,毒青齐飞裂地肺》写轻云与英琼骑着神雕来到灵玉崖,出了秘径,首先就无意之中听到外面有人笑语和野兽悲号之声,见到两个道童,一边躺着一个被妖法禁制的野猪:

两个道童便坐在猪的身上,一人手持一柄短剑,另一人手持一个半片葫芦,里面盛着一些红水,不住拿短剑就活猪身上挑开皮毛,切那生肉,就火烤吃,也不将猪先行杀死,一任它悲鸣呼号,以为笑乐。

火光之下,照见两童虽然不过十六七岁,却都生相异常凶恶。

再见了这般惨恶之状,英琼首先按捺不住,将手一拉轻云,相继飞身出去。

……[6]

野猪被捕获被杀,本属常态,但却活取其肉引发其声嘶力竭、非同寻常、无助无奈的悲鸣,却属于非常态了,如此竟引起了虐杀者的笑乐,烘衬出这伙虐杀者不是好人,于是正派人物的一方没有袖手旁观,双方展开了一场恶斗。

虐食行为在这里是被作为丑恶的残忍的行为展示的,也在素不相识情况下暗示这非良善之辈所为。

又,该小说第二○○回《披毛戴角,魔窟陷贞娃;惩恶除奸,妖徒遭孽报》的虐食行为,简直成了妖徒进入师门的一个臭名昭著的“投名状”

说是绛雪、瑶仙两位侠女追捕黑熊时发现林内一片空地:“当中一块青石,石旁生着一堆火,凌空悬着几块兽肉,焦香四溢,两个装束奇特的道童正在持肉大嚼。

身侧倒着几只肥鹿,腿、脊上肉已被割去,尚不曾死,各在惨哼挣命。”

也是在烤吃活鹿之肉时,为侠女们无意之中发现。

而据那名叫翟度的妖童对其“瘦长青脸,突眼鹰鼻”

师父(天门岭的天门神君林瑞)的答话,可知,如果不是这样残忍的吃法,似乎还就不符合这师门通常的要求了:

“弟子等三人带了新收兽奴出猎鹿肾,与师父下酒,因见鹿肉肥嫩,便割了些在林中生火烤吃。

已经割了五条鹿肾,想再得一条便回,命兽奴独往搜寻。

去了好一会,连催两次才回,偏又弄回一只死公鹿。

那鹿脊肉要生割吃才味鲜,他擒鹿有师父传的法术,只要见到便能生擒回来。

起初弟子等割鹿肉时,他竟把头偏开不看,好似嫌那鹿死得太惨,所以预先将鹿打死,再行抱回。

这样假仁假义,异日怎配做师父的徒弟?谈飞看他可恶,刚拿鞭打他,这两美女忽然跑来。

……此是实情,如有虚言,甘受加重处罚。”

边说,边拿眼望着旁立的申武,似有求助之意。

[7]

这番对同门的“小报告”

寓含着这样的意思:如果不是活体烤吃,就是对动物生了恻隐之心,就成了“假仁假义”

,没有生擒活吃就成为一桩罪状,“怎配做师父的徒弟?”

这是多么凶残的逻辑!

[1]凌濛初:《拍案惊奇》卷三十七《屈突仲任酷杀众生,郓州司马冥全内侄》,第41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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