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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言服馔者,莫不祖述李监,以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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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杂记》曰:熊翻每会客,客至酒半,阶前旋杀羊,令众客自割,随所好者,彩线系定记号,毕,蒸之,各自认取以刚竹刀切食。
一时盛行,号“过厅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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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毕竟这种折磨动物太过分的行为,在佛教果报伦理的视野中,被阐释为或迟或早遭到应得的报应的。
于是就被理解为有的坏人遭受“现世报”
的因由,张鷟《朝野佥载》还有此描写:
周张易之为控鹤监,弟昌宗为秘书监,昌仪为洛阳令,竞为豪侈。
易之为大铁笼,置鹅鸭于其内,当中取起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即回,表里皆熟,毛尽落,肉赤烘烘乃死。
昌宗活拦驴于小室内,起炭火,置五味汁如前法。
昌仪取铁橛钉入地,缚狗四足于橛上,放鹰鹞活按其肉食,肉尽而狗未死,号叫酸楚,不复可听。
易之曾过昌仪,忆马肠,取从骑破胁取肠,良久乃死。
后诛易之、昌宗等,百姓脔割其肉,肥白如猪肪,煎炙而食。
昌仪打双脚折,抉取心肝而后死,斩其首送都。
谚云“走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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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这种以虐食相标榜,追求粗豪的倾向,实际上是一种豪侠精神的扭曲表现。
同时,这也是与农耕民族在食品择取方面过于宽泛、不论什么可食之物均可入口的风习,至为相关。
据钱希白《南部新书》戊(《说库》下册)载:“天宝四年(745年),广州府因海潮飘一蜈蚣,陆死,割其一爪,则得肉一百二十斤。”
这种情形,钱希白《南部新书》己中也有描绘(《说库》下册):“李詹,大中七年(853年),崔瑶下进士,与狄慎思皆好为酷,以灰水饮驴,**其肠胃,然后围之以火翻,以酒调五味饮之,未几,与膳夫皆暴卒,慎思亦然。”
颇似后世黑社会的自残以逞勇赌胜。
而有些食驴者的态度转变,可能因为目击了残忍烹食方法所致,一些享用者并不是没有付出代价的,宋代人笔下已出现了对于虐食者的强烈不满:
韩庄敏丞相嗜食驴肠,每宴客必用之,或至于再三,欲其脆美,而肠入鼎过熟则靡烂,稍失节则坚韧。
庖人畏刑责,但生缚驴于柱,才报酌酒,辄旋刺其腹,抽肠出洗治,略置汤中,便取之,调剂五味以进。
而持纸钱伺于门隙,俟食毕放箸无语,乃向空焚献焉。
在秦州日,一客中席起更衣,自公厨傍过,正见数驴咆顿柱下,皆已刳肠而未既死,为之悚然。
客生于关中,常食此肉,自此遂不复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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