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三仙草崇拜的本土文化根源(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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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曰:“此人天与其疾,而自致其药,命矣夫!”

[3]

病症被诊断为是“虱症”

,巫术思维是用“千年木梳烧灰”

或“黄龙浴水”

治疗,虽同为奇药但后者(枸杞精浸泡过的水)却有生态意义,叙事者没有再进一步描述捕杀枸杞精的过程,似有对珍贵自然资源“适可而止”

利用的生态保护观念。

如前所述,服食仙草也是成仙故事中的重要母题,宋初徐铉《稽神录·黄精》载某临川人虐待其婢女,婢女不堪忍受逃入山中,粮尽就吃一种野草,不但不饥饿,且身若飞鸟般能从一峰飞至另一峰。

主人投与世俗美味,食用后她就不再身轻而被捉回。

据其叙述人们再用她食用的黄精来试,却不可复得。

黄精稀缺,有缘人虽得却不可再得,这是基本的民俗思路。

但从黄精角度来看,这岂不正是生物种族与强势人类相处的聪明绝招,既在有人困厄之时予以帮助,又不随便现身,免遭饕餮之徒的肆意采伐掠夺。

仙草服食还要与当事人的“仙缘”

命运结合。

《稽神录·陈师》还讲,豫章梅氏家开店,凡遇僧道投宿从不收钱。

一道士设斋,梅氏受邀拜访天宝洞陈师。

道士给他吃食,先上的是一个蒸熟的婴儿,梅氏惧而不食,后又上了一道蒸熟犬子,梅氏也不吃。

其实这是千岁人参和枸杞。

道士答谢不成,无奈叹息:“命取昨日所得碗赠客,视之,乃金碗也。

谓梅曰:‘子善人也。

虽然,不得仙。

千岁人参枸杞皆不肯食,乃分也。

’”

故事显然与“成仙考验”

母题有关,但梅氏不吃“婴儿”

与“犬子”

,道士认为他是“善人”

,但却没有悟通“生物”

的共性,不能辨明“人参”

与“婴儿”

在“生物”

属性上为平等,而沉迷于人作为灵长的“不食同类”

“可食他类”

的分辨中。

梅氏的生物种属差等观念当为世俗落后生态伦理观念的代表。

无法一视同仁地对待生物,进而无法“一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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