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五亦雁亦鹅 雁文化的世俗化实用化(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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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鹅”

,但也称呼雁,说飞山虎吴成的眼中所见耳中所听:

正在呆看,忽听得头上“呀”

的一声,抬头一看,却是一只孤雁,冲着树林飞来。

只见那个痨病鬼,就地拾起一块小石片,往上一抬手,“呀”

的一声,那个天鹅侧着翅直落下来,……正在说着,也是活该,恰好又来了一个天鹅儿,也是从树林旁边飞过,只是飞得高呢,直是一块小石儿,向天往上一撩。

看他不慌不忙,把个高高的飞鹅,又打下来了。

[8]

而当雁这一符号,较为纯粹地在“雁文化丛”

人文意义的语境中运营时,则雁意象的稳定性内蕴又变得较为突出,也不是那么随意称呼了。

在该小说第一百一十八回《鸿雁三声奇缘有救,新坟一祭旧恨方消》则写鸿雁在清官对面屋檐鸣叫,施公命差役姚能“随着大雁前去,必要留神,落在何处,有什么人物,只管报来”

,姚能担心跟不上,施公怒斥:“……今日我看金有义这一案,必有冤情。

偏遇大雁鸣之怪异,这乃信义之鸟,天差他前来鸣冤。”

姚能则对雁诉说苦衷:“老雁呀!

哪有冤枉,快领我前去寻找。

老雁只待慢飞,我才可跟了。

你要一展翅,穿街过巷,明月黄花,可无处寻觅。

说是大雁爷爷,咱们走哇!”

下面写雁带着姚能出城找到了苦主之母,带到公堂上诉说冤情原委。

《施公案》第一百二十一回才交代出这是一只“报恩雁”

,原来此雁曾被捕获,蒙被害人解囊买去放生:“哪知他遭屈,就有雁来鸣冤,救他之命:真乃行好得好,作恶恶报。”

雁的世俗化、平民化与实用化,一方面也是市井小民的世俗化生存需要。

在世界各民族中,应当说,处于温带地域的我国这个农耕民族的观念行为,是最受寒来暑往阴阳交错自然规律支配的,对于这方面的体会与联想想象也最深切。

从《吕氏春秋》按照季节来布局谋篇,到《礼记·月令》对一年四季多种节令及其对应的自然万物状貌与人类社会生活内容的划分,古人惯于将社会生活的节奏同自然物候、某些动植物的盛衰与生活规律同步看待,黄河流域为主的华夏古代婚礼究属春还是秋何季节,各有所据,还存在一些争议[9],然而多于春秋两季举行则无可置疑。

而长空雁阵,令人时常联想起雁的雌雄忠贞不渝,南来北往,随物候变化周而复始地奔波,亦被认可最能体现出宇宙自然间的阴阳韵律节奏。

所以奠雁,便作为古代婚姻必备的大礼。

后来由于雁愈益难得,一些地区遂用鹅翅作为替代象征;有些地区还用剪纸(人工制造的艺术品、吉祥物)来顶替。

如近代陕北拜天地即向着大雁的剪纸图案进行。

广东亦然,吴沃尧《烈鹅》称道雌鹅因雄被烹杀而伤心至死的义烈,也离不开雁文化所奠定的伦理基石:

先儒谓:雁有夫妇之义,雌雄相偶,各匹其匹,不相淆乱。

雌者死,则雄为鳏,不更与他雌偶;雄者死,则雌为寡,更不与他雄偶。

是故先王制《礼》,婚姻有“奠雁”

之仪云。

虽然,雁之为雁,果如是否欤?吾非雁,不知雁之情,人云亦云而已。

粤中以雁难弋获,故婚礼以鹅代焉,亦古之遗意也。

凡婚礼之鹅,必雌雄各一,女族受而畜之,鲜有杀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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