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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乡土小说(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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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煌的《陈四爹的牛》、王鲁彦的《阿长贼骨头》、许钦文的《鼻涕阿二》皆属此类。

……但是,这类作品步武《阿Q正传》的痕迹较为显露,大多未能把喜剧因素和悲剧因素娴熟地融为一体,因此,它们是缺乏引人注意的艺术突破的。

总之,乡土写实流派的历史贡献,在于推动现实主义的命运和农民的命运相结合,推动外来文学的影响和本土的地方色彩相结合。

它没有金鼓齐鸣的声势,却有埋头苦干的作风。

也许我们可以责怪它不够开阔、不够热烈,但无论如何不能否定它的坚实。

作为一个流派,它是脚踏实“地”

的,写的是土地的儿子,散发的是土地的气息。

这个流派的一些青年作家,在初涉文坛的时候可能尚不能娴熟地驾驭乡土题材,或者犹豫于主观与客观的选择之中,或者把一些文雅的和欧化的话安在乡下人口中,或者过分注意描写自然风景和奇特的风俗,不太善于揭示生活的社会本质,但是由于他们联系着土地,联系着土地的儿子,随着时代发展和个人阅历的加深、艺术的成熟,他们往往显得脚跟牢固,后劲充足。

许钦文、废名比较早出,已经描写了一些地方色彩,但后出的彭家煌、台静农却创造了比他们更坚实的艺术境界。

王鲁彦、许杰、蹇先艾早年已写出一些成功的作品,但他们的后期却产生了愈来愈多的佳作,这些都反映了这个流派底气深厚,步武结实,不断地走着上坡路,一直下接着三四十年代更加繁荣发达的农村题材的小说创作。

因此,乡土写实流派尽管一时的气势不如人生派和浪漫抒情派,但它无疑是一个上升的流派,有发展潜力和广阔前途的流派。

杨义:《中国现代小说史》第一卷,418、429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5.鲁迅将“乡土小说流派”

的作家作品称为“侨寓文学”

,其用意并不仅仅像人们所阐释的那样,只是“隐现着乡愁”

我以为,鲁迅之所以将这个流派与勃兰兑斯的“侨民文学”

(亦作“流亡文学”

)相比较,除去“乡愁”

和“异域情调”

的意义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鲁迅和这一批“乡土小说”

作家有着相同相近的观察社会与生活的共同视角,即:童年少年时期的乡村或乡镇生活(这成为一个作家永不磨灭的稳态心理结构)作为一种固定的、隐形的心理视角完整地保留在作家的记忆之中,“乡村”

作为一个悲凉的或是浪漫的生活原型象征,它是作者心灵中未被熏染的一片净土。

当这些乡村知识分子被生活驱逐到大都市后,新知识和新文明给作家带来了新的世界观和重新认识世界的方式,“城市”

作为“乡村”

的背反物,使作家更清楚地看到了“乡村”

的本质。

于是,一方面是对那一片“净土”

的深刻眷恋;另一方面是对“乡村”

的深刻批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乡愁”

便包含了批判的锋芒,而“异域情调”

又蕴涵着对“乡土”

生活的浪漫回忆。

这种背反情绪的交织,几乎成为每一个乡土小说家共同的创作情感。

从鲁迅开始,我们发现了这样一种特殊的情感互换的表现视角,即:乡村蒙昧视角与城市文明视角互换、互斥、互融的情感内容。

也就是作者们采用的观念往往呈“二律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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