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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从改革小说到主旋律小说(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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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金狗的行动与全部心灵历程还具备某种比较开阔明确的社会目的性与自感神圣的历史拯救观念,那雷大空这位“赫赫烜烜男子汉”

,则完全是一个无知而自信的以毒攻毒的殉葬者。

他是值得同情的,但他的自我质量又决定了他是浮躁的恶性发展,或者说,他是一种既光彩又不光彩的牺牲方式抵制了生活潮流中的腐恶力量(包括抵制了自己),并从反面平衡了人们的精神浮躁的扩张。

而金狗的浮躁,一方面出自他的正义感与初步的历史使命感,一方面又来源于他的不同阶段的幼稚脆弱。

毫无疑问,他要比雷大空自觉与成熟得多,但他们面对的现实是如此复杂、强大与顽固,因此尽管他费尽心机而不惜施展一点儿小小的狡猾,仍然平息不了他胜利之后的沉重的忧患感,也拯救不了他所面临的那种世俗意义上的颓势。

他求索,他斗争,他义无反顾地直面现实,他经历了生活的波折与苦涩之后又回到了“河上”

,但他的“回归”

正是一种克服“浮躁之气”

的象征,一种重返自己土地而趋于实际的象征,一种实现自我完善而变得深沉有加的象征。

金狗是近年来农村题材小说画廊中的一个不可多得的充满了典型意味的人物,他的全部命运际遇及心灵轨迹所呈示的思情启迪,都向我们诉说着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烦难艰巨,诉说着一个富有传统的民族在锐意进取的道路上必然会领受到的种种来自进取者本身的束缚与制约,诉说着农民的命运在急剧变迁的时代机遇中不能不产生的千姿百态的缓慢转变,以及那种潜在的观念更新。

周政保:《〈浮躁〉:历史阵痛的悲哀与信念》,载《小说评论》,1987(4)。

7.《浮躁》中的金狗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乡土知识分子形象。

他“不静岗的土著”

,因“**”

辍课回家,19岁参军,在营里当通讯干事,成了个握笔杆子的知识分子,只是逢上裁军才复员回乡。

在乡下他并不安于做农民,而是“整夜地走动”

,“三天两头的到白云寨,到州城里去”

经常与乡人韩文举、雷大空等“扯到国家的事,联合国的事”

尽管与小水有着甜美的爱情,但当有机会走出乡村时,他依然痛苦地舍弃了爱情选择出走,进城做了一名报社的记者。

年轻的乡村之子金狗,便成为一个出走的中国乡土知识分子的形象。

金狗走出乡村进城当了报社的记者,他也真的用笔杆子实现了自己作为知识分子的人生价值。

他关注农民的疾苦,深入调查利用内参的形式扳倒了弄虚作假坑害老百姓的东阳县委书记。

他用自己的文章对“州深有限公司”

背后的官权腐败做了大胆的揭露,甚至为此身陷囹圄,并差一点丢命。

一种为民请命的职责和义务闪现在作为记者的金狗身上。

他不屈于权势,利用自己记者的身份顽强的抗衡着田巩两大官僚势力。

一股知识分子刚正不阿的气概在他的身上清晰展现。

似乎可以从他的身上看到“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的传统文化中文人清官的影子。

但是中国乡土知识分子特殊的身份在金狗身上依然得到了体现。

金狗进城当了报社的记者,在回答别人自己从前的职业时,坚定地说是“农民”

连情人石华也在相处久了之后说他还像一个农民。

甚至他自己也清醒地意识到“我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最无能的农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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