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番外 酒狂(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国庆前夕六个新番外之(四)

我十岁的时候,就独自醉倒在酒瓮的旁边。

醒来以后抱着破掉的瑶琴:大弹一曲《酒狂》。

那是我的第一把琴。

虽然质材不太好,但我对它尤其钟爱。

它彻底无法使用以后,我把它葬在白桦林里,树立了一个“琴冢”

那把琴——也是我的第一个“酒友”

我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和许多人一起喝过酒。

对我,人都一样。

世间最高贵的男女,或者偏僻山村里的农夫农妇。

我只记得我最喜欢一起喝酒的人,和我最讨厌却不得不在一起饮酒的人。

可见要让一个人记住:要么让他爱,要么让他恨。

折中的话,就要甘心被遗忘。

我有个朋友:杜言麟。

这人相当自命不凡,但喝酒绝不超过二十二杯。

等我发现他的秘密的时候,他说:“我一旦过了这个尺度必然失态,会多话来。

静之,总之言多必失。”

一个人对我不隐藏自己的秘密,反而坦然解释。

所以他不单是我的朋友,而且是我的好朋友。

虽然他是朝廷重臣,我是一个宫廷乐人。

天下二分,我走过不少地方。

南北的酒如同南北的人,风格不同。

我在南朝游历的时候,不止一次听见人说:“赵先生,你不像北方人。”

这不知道是一种赞美,还是纯属感叹。

或者是南朝人的优越感?

我的长相像母亲,在北朝是少见的细致。

小时候,我和母亲在一个流浪的木偶剧团讨生活。

我在幕后弹琴配乐,母亲帮着艺人们煮饭,缝补衣服。

出门去的日子,一切只好将就点。

春夏天还好,我随意往河水里一跳就可以洗净身子。

到大冬天,河水冰冻。

我只好和一群小伙伴一起洗。

大家在大木桶旁边你打我,我掐你。

我的皮肤细腻,就常常被小子们取笑。

有个说:“赵静之怎么是穷人家的孩子呢?他活像个千金小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星际之真千金在种田水与火(原名服不服)你跑不过我吧恋爱要在模拟后抱上鱼尾巴后娘娘们拼命宫斗,丑王妃摆烂上位穿书后我和摄政王HE了从港综签到成为传说韩警官我在通关游戏当大佬追击半岛死亡万花筒众神世界重生从夺舍自己开始诸天之从新做人楼白的游戏王奇妙冒险丹皇武帝我是大渣男[快穿]重生成世子的心尖宠王爷在上,王妃她绝色无双农门娇俏小厨娘守寡后我重生了离婚后我成了娱乐圈大佬破产男配不想跟我分手一人之开始的道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