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五十七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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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道:“他姓天?天地的天?”

高寄萍点了点头。

王怜花嗤的一声笑,说道:“他自比为天,口气倒不小!”

高寄萍叹了口气,说道:“他不仅口气不小,本事更不小。”

王怜花微笑道:“这倒奇了!

既然你如此佩服他,为何还敢背叛他?”

高寄萍道:“我不背叛他,也许现在就会死,我背叛他,也许再过个几天,甚至几十年,我才会死。

我这人惜命得很,能多活一刻,总比少活一刻来得好。

再说,他这人心肠硬得很,知道我和洪大福不仅暴露了身份,还把这些年的经营全都拱手送人以后,定会不顾旧情,要我们以命相偿。

我虽是他的女奴,但我的性命,终究是我自己的,我当然得为自己谋划一番。”

然后向王怜花一笑,问道:“就是不知道,公子愿不愿意收留我?”

王怜花微笑道:“收留你?我收留你,你能帮我做什么?”

高寄萍想了想,说道:“我会算账,会交际,会经营妓院和赌场。

我自小是个孤儿,什么脏的臭的,我都经历过,公子若是想要我做这种事,我也做得来。

我……我还可以把我知道的有关天公子的事,通通告诉公子,好给公子做个参考。

毕竟公子今日拿走的都是天公子的东西,以天公子那睚眦必报的性格,他一定会来找公子,讨回这些东西的。”

王怜花笑道:“这听起来倒是不错。

那你先跟我说说,这位天公子的事吧。”

走到洪大福身边,抬脚向他胸口踢去,然后收回了脚,道:“你适才跟洪大福提到庄幼薇和乔丽潘,你们四人是怎么认识的?”

王怜花用脚去踢洪大福的胸口之时,高寄萍的目光也跟着王怜花的脚,落在洪大福的胸口上,待王怜花收回了脚,她也立刻移开目光,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这要从好多年前说起。

我自幼父母双亡,七岁的时候,遇见了天公子的仆人,他见我长得挺美,就把我送到天公子身边,做他的女奴。

乔丽潘比我还惨,她是被一伙儿沙寇养大,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

我听她说过,有一日,那一伙沙寇追一帮商人,一路追进沙漠,到中午时候,他们去河边休息,就见一个大肚子女人晕倒在芦苇丛中。

这些沙寇从不杀女人,见到这个女人,便把她带回了营地。

当天晚上,这个女人生下了一个孩子,就是乔丽潘,她自己却难产死了。

沙寇们将乔丽潘养大,在乔丽潘十二三岁的时候,他们得罪了天公子,天公子将他们通通杀了,又见乔丽潘长得很美,就把她带了回去。

我和乔丽潘同是天公子的女仆,时不时就能碰面,自然认识彼此。

庄幼薇就是和洪大福私奔的庄三姑娘,她人长得很美,性格也很温柔,就是眼光不好,竟然看上了洪大福这样一个畜生。

天公子有一座很大的山庄,他喜欢将一些有名的人关进山庄里,这些人可以在山庄里尽情玩乐,但不能离开山庄,除非他们将自己最珍视、最心爱之物,交给天公子。”

王怜花听到“最珍视、最心爱之物”

这八个字,登时想起贾珂,脸上闪过温柔之色,然后哈哈一笑,说道:“这个要求,真是可笑之极!

倘若那真是一个人最珍视、最心爱之物,他又怎么可能交给别人?纵使从前算是他最珍视、最心爱之物,在他决定交出来的那一刻,也就不能算是了。

这位天公子拿到一堆别人不要的破铜烂铁,却以为自己得了多大的便宜,他还真是天真烂漫!”

高寄萍却道:“就算那不是那人最珍视、最心爱之物,是他第二珍视、第二心爱之物,交给别人,也足以令他肝肠寸断了。

天公子就是喜欢看别人踌躇、犹豫、痛苦、迷茫的样子,至于他们交出来的是什么,天公子其实并不在意。”

王怜花微笑摇头,心道:“他也太心慈手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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