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71章 败家姑娘这大清早就馋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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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这里的土质十分適宜猫尾草跟苜蓿草生长。

草是什么?

野火烧不尽,吹风那个吹又生。

源源不断啊!

而且,这两种草还是兔子最爱的食物。

沈南初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养兔子。

如果这兔子能养起来……

沈南初双眼瞬间变成了星星。

(★w★)

有肉吃还不算,兔毛可是宝。

兰婶子的手艺,裴奶奶的审美,再利用起来,这王家村还愁富不起来吗?

天啊!

沈南初真的觉得自己是个大聪明。

这么简简单单就让自己在未来实现了兔肉自由。

沈南初这下子不急著回家了,她朝著村长家走去。

这种好消息,自然而然是要跟好搭档分享的啦!

王建国今早上正好在家里,跟於兰一起洗被子。

两口子一人捏著被子的一头,朝著相反方向开始边转边用力拧。

一条条水柱从被子里滴落下来。

沈南初来的时候,王建国跟於兰刚把被子拧好。

“初丫头,吃过早饭没?”

“我烙了韭菜饼,来两个?”

於兰把被子扔给王建国晒,转身就进厨房里给沈南初拿了两张饼子出来。

沈南初也不客气,吃了起来。

於兰还贴心地帮沈南初倒了一杯水。

沈南初吃完饼子,王建国也把被单跟衣服晾晒好了。

“叔,你知道哪里有兔子卖不?”

“什么?”

王建国手里的木桶差点没扔出去。

败家姑娘,这大清早就馋肉。

他偷偷摸摸养的兔子,她是咋知道的?

不行,这兔子不能牺牲了。

“你要是想吃肉,我借自行车你,你自己上镇上买肉去。”

“这年头,养兔子可是不允许的。”

“我跟你说,吃兔子更是不被允许的。”

王建国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又补上一句,

“要是被抓了,可是要被批斗的!”

“你可千万不能犯这样的错误啊!”

一定不要惦记我的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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