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忆儿时(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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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

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

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

大家谈笑,看月亮,他们——父亲和诸姐——直到月落明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姐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

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季节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

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

有时两人分吃一只。

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受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

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

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力节省。

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好!

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

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经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

唉!

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

因此这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的交游,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

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许多的钱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

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

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

小孩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

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

同时在小伴侣中,王囡囡也特别和我要好。

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

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玩耍,有时相偕出游。

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骂。

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囡囡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囡囡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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