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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前儿童饮食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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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卫生
下列几种食物情况应排除在学前儿童饮食的选择范围之外。
1.腐烂变质的食物
食物被细菌污染后腐烂变质,不仅营养素被大量破坏,营养价值降低,还会产生致病因素。
如粮食、玉米、花生霉变后产生黄曲霉素会致癌,腐烂的肉类中有大量的普通变形杆菌、大肠杆菌,易产生有害物质。
2.含有致癌因子的食物
腌腊制品、烘烤和熏制的食物含有亚硝胺和多环芳烃致癌因子。
咸菜、火腿、熏鱼等食品不宜提供给学前儿童食用。
3.天然有毒食物
四季豆中含有皂素、胰蛋白酶抑制物等有毒物质,皂素对消化道黏膜有强烈刺激性和溶血作用,胰蛋白酶抑制物对肠道也有一定的破坏作用,食用未熟透的四季豆可导致中毒。
应先将四季豆用清水浸泡,然后烧熟再食用。
发芽的马铃薯、新鲜的黄花菜、发青的西红柿等都含有毒素。
4.含有农药、人工色素等有害物质的食物
为防止农药中毒,蔬菜、水果必须洗净浸泡后才能食用。
有些颜色过于鲜艳的水果,可能添加人工色素,也不宜食用。
(二)烹调制备卫生
托幼机构在烹调食品时的总要求是,最大限度地保存食物中含有的营养素,并能杀灭细菌,增加色香味,刺激儿童食欲,有利于消化吸收。
但如果烹调方法不当,会破坏食物中的营养素,烹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B族维生素属水溶性维生素,为减少B族维生素损失,淘米次数不宜过多或反复搓洗,不用热水、流水洗,做面食如馒头、面条不放碱或少放碱,因为维生素B在碱性溶液中容易被破坏。
煮面条、下馄饨和饺子的汤及米汤应充分利用,不应丢弃。
第二,为减少维生素C的损失,蔬菜应先洗后切,洗后不应放置过久,炒菜时要用急火快炒,时间不宜过长,且不用铜锅;炒前避免用水泡、用开水烫;做好的菜要及时食用,随做随吃,不留隔夜菜。
第三,烹调食物时,可适量加醋,醋能减少食物中维生素的损失,又能促进肉类及骨中钙的溶解吸收,还能去除动物性食物的腥味。
资料链接
中华饮食文化及其对学前儿童饮食的影响[1]
中华饮食文化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烹饪原料的广泛与多样。
在日本学者木村春子看来,“中国菜中,地球上生成的万物——花草树木、鸟兽虫鱼,只要是能食用的东西几乎都被用来作为原料”
。
作家夏丏尊《谈吃》中说:“中国人于世界普通食物之外,还吃着他国人所不吃的珍馐,吃西瓜的实,吃鲨鱼的鳍,吃燕子的窠,吃狗,吃乌龟,吃蛇,吃狸猫,吃癞蛤蟆,吃癞头鼋,吃小老鼠……如果能够到,怕连天上的月亮也要挖下来尝尝哩。”
的确,在世界上很少有哪一个民族在博食上堪与中国人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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