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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我爸,大概率会是早晨小区里那个普通的遛狗大爷,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江总,我也不再是趾高气昂的千金大小姐。
但那又怎样呢?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是他唯一最爱的女儿。
这些年来我吃的用的,没一样是自己赚的,我已经占尽了便宜很多年,又凭什么苛责他必须永远给我最好的?
我说老江,咱俩潇潇洒洒,浪迹天涯,也挺好;他直接炸了,说我必须滚回国把大学读完!
“回去可以,但我不想继续住沈暨白家里了。”
我支支吾吾。
“怎么?你不是一直很喜欢住在沈家的吗?”
“但我毕竟长大了,长年住一个单身男人家里,影响不好……”
“也是”
,我爸恍然大悟,“那我让暨白给你找处房子。”
“不不不我自己可以找”
。
我赶忙拦住他。
按国内大学新学期的报到时间,我至少还有几个月无业游民期,索性就暂住在了我爸这里。
普通人家的姑娘有普通人家的好处,这是我第一次和我爸在一起待这么久。
还得是自己亲爹,每天变着花样做好吃的,沈暨白家的厨师再好,他也不会在我半夜突然想吃方便面的时候,从被窝里爬起来给我煮。
对于父亲,我们总可以毫无顾忌地索取,仿佛一切都是天经地义。
如林兮所言,喜欢是盲目的,当恋爱脑被变故杀死,我猛然发现,沈暨白对我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好,他只是比别人更了解我而已。
他晚上回家除了和我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几乎不会陪我做别的,哪怕是一起看一部电影。
再比如现在,我走了一个多星期,他依然没来过一条信息……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沈矜、林兮等一些朋友最近找我找疯了......
算了,以后就把他当个普通朋友吧,趁自己还没有陷进去,趁还没有尊严扫地。
我爸这套房子前后的花园菜地看着欣欣向荣,实则金玉其外,把人累死其中。
我连续一个星期天天穿着人字拖戴着手套浇水、除草、清理垃圾……人黑了一个色号,但身体素质却好很多,俨然一副在当地生活了十几年的海岛少女模样。
以至于当沈暨白突然出现在我家大门口的时候,我正穿着背心短裤,顶着渔夫帽和潦草的麻花辫,拖着笨重的水管,艰难行走在院子里浇花,两脚都是泥。
我第一反应就是向他狂奔过去。
但左脚刚挪了一步,理智就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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