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1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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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年,不过刚够他把东胜神州和南瞻部洲走遍。

不对,现在洪荒还没分裂,应该是东南方位,这是洪荒灵气最充裕的区域,西方教两位就为此嫉妒得红了眼。

亲自走过,想想日后圣人大战打得洪荒四分五裂,诛仙大阵甚至差点重演地风水火,文烛珏不觉深深叹息。

怨不得天道要限制圣人,这是砸它盘子啊,圣人能在混沌生存,可重聚的洪荒,天道还是原来的天道吗?

况且,圣人对洪荒气运灵气的吸取太可怕了,盘古身陨能造出这么大一个世界,三清等人就算不如,也相当于一个小世界,留给其他人的还能有多少。

为日后的洪荒默哀一秒,文烛珏按照之前的计划,暂选一处落脚,先把道场定下来。

本来他是想找海外三仙岛,可飞遍东海都没见到影子,加上海边的湿气与咸咸的海风,一想到长期居住,顿时觉得还是要接地气。

洪荒大佬的道场通常不是依山就是靠海,文烛珏考虑后,却决定住个平地,他上辈子平原长大,虽然喜欢山水风景,但住的地方还是平整一点儿好。

蓝角对此举双蹄赞同:“能长出鲜嫩青草的地方就是好地方!”

此时他已经全然忘记自己曾被当做储备粮的历史,走遍洪荒,他已经不是过去坐井观天的蓝角,他才不信文烛珏会吃他呢。

文烛珏确实不会吃,不过会逗。

他做出一副坏笑的样子:“没错,我马上就把附近播上紫心草,肯定能生长得极为茂盛。”

蓝角一懵,羊脸呆滞,紫心草是他们旅途中发现的一种他最无法接受的草料,关键这种草气味极大,闻着都要退避三舍,更别说吃了!

当时文烛珏一副义正严词的模样:“怎么能凭味道否决一个物种,榴莲那么臭,喜欢的人还不是很多,而且营养丰富,贵得我都吃不起呢。”

说完,也不待蓝角反应,直接塞了一把到他嘴里。

蓝角瞪眼:你说得这么高大上,结果自己不尝就塞给我试,人干事?

文烛珏摊手:我吃不了榴莲,估计也吃不来这个,你是羊,还是你来吧。

事后,蓝角在地上摊了三日才缓过来,嘴里更是足足一个月,吃什么都带着紫心草那恶心的味道,不得不绝食。

要不是他是妖族,早就死在主人任性的投喂下了吧,蓝角眼含热泪,写满控诉。

文烛珏清了清嗓子,又不是真决定种,吓唬吓唬而已,他自己也受不了那个味道啊!

况且除了给他试食材,其他地方他可从来没亏待过蓝角,便是灵根灵果,也分给他吃,虽然不是十大灵根那种极品,可也是以蓝角实力弄不到的好东西。

看那油光水滑的皮毛,哪怕上辈子再兢兢业业的铲屎官,也养不出如此好的成色了。

要是做出围脖一定很暖和……文烛珏发散思维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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