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 111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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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还是给了他,换来他带我离开这里,送我回家。

后来,我又遇到了一个人。

在他孤立无援时递给了他一根糖。

因为他看起来是那么孤独,那么,怕被讨厌。

不过还好。

还好他有我喜欢他。

在老爸离开我十年后,我上了大学,如愿成为了国防生。

老师和教授们都夸我做事端正,做人积极向上。

我对此总是一笑而过。

而面对着那些阴暗的听闻和悲伤的事件,我却依然能够怀着慈悲与爱的时候,我才明白,老爸从来没有离开我。

他说的对,只要我在阳光下,就能看到他。

因为我的心中,也住着一个英雄。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短小预警,下一章周哥的番外一定补回来【握拳】

☆、第一次暗恋

【1】

我叫周怀瑾。

君子周而不群的周,怀瑾握瑜的怀瑾。

老爸能找遍古诗宋词和典故给我这个名字,可见他对我的期盼。

我一直都努力配得上自己的名字,但有两件事,是例外。

一,看着泪汪汪的姑娘,仍然将她割爱递来的糖据为己有,这是犯了君子不夺人所爱。

二,还是那个姑娘,明明毫无交集却用给她挖坑的方式让她注意到我从而闯入她的世界,这是犯了君子不强人所难。

但是说来惭愧,这两件事我现在都挺不后悔的。

或许深渊也会伴随巅峰。

小时候的光芒不知道收敛,所有的伤害又都能被一句简单的“大家都还小不懂事”

随意带过,可是你永远不知道那个站在阳光下甚至你身旁的人能做出什么,就像莫名其妙被讨厌一样。

那个时候,也是老妈离开我的时候。

有人说,人都会在不同阶段遭遇一次巨大变故,而我此生再没有经历过的黑暗时期,它来的这么早。

而我此生遇到的彩虹斯人,她也来得这么早。

那天是我第一次跟别人动手,结果自然是没能以少胜多以一抵好几。

我蓝色的外套沾上了灰,表情可能丧得像只迷路的小狗,可是痛才能为自己找到流泪的借口,在送走老妈的地方门口。

有颗大红色的萝卜头,蹲在了我原本的位置,明明这天是我最糟糕的一天,怎么她哭得比我还凶?

我想起老妈说,要尊重保护女孩子,不论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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