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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大维死后,无人提出异议,提比略安然即位。
提比略原已享受至尊权,所以屋大维死后他就成了当然的大元帅,无形之间承继了屋大维的地位。
但提比略也极力的尊重宪法的外表,正式召聚元老院会议,请他们选定屋大维的承继人。
元老院也知趣,就把屋大维生前所享受的一切特权与名号都加在提比略身上。
从此这就成了惯例,每代的皇帝生前都指定实际的承继人,而由元老院将来正式承认。
41年皇帝加利古拉(Caligula)被暗杀,生前并未指定承继人。
元老院因加利古拉生前暴虐,于是就讨论恢复旧日名实相符的共和制度的问题。
但在元老院雄辩未决的时候,御卫队已先发动,代他们决定,拉·克劳底(Claudius)出来为大元帅。
元老院无法,只得承认既成的事实,许多天花乱坠的长篇演说都中途打断。
克劳底的承继者尼禄(Nero)暴虐无道,激起内乱;同时他又未指定承继人。
68年变乱四起,尼禄自杀。
四个武人争位,都各由军队拥护为皇帝。
次年韦斯帕申(Vespasian)胜利,由元老院承认为首领。
韦斯帕申后来出其子提多(Titus)承继。
这虽实际上等于世袭,但名义上仍为选举。
提多也是先接受至尊权与保民权,在父亲死后借此两种特权而当然继位。
提多由其弟多密申(Domitian)承继。
96年多密申被暗杀,无人继位。
至此元老院虽有机会,也不再妄想恢复共和,于是选举了一个老好先生的尼尔瓦(Nerva)为皇帝。
尼尔瓦感觉自己太庸碌无能,就以武人特拉燕(Trajan)为义子,并给他至尊权与保民权。
特拉燕忽略了承继问题,生前未按惯例指定承继人,到临死时才认亚第盎(Hadrian)为义子(117年)。
元老院与军队虽都表示承认,但因亚第盎当初并未被默认为承继人,也未享有至尊权与保民权,所以另外有武人反对。
所幸反对派即被平定,未再引起大规模的内乱。
此后60年间(117年-180年)承继问题一按惯例解决,历代皇帝都指定承继人,并都以承继人为义子。
180年后,罗马帝国二百年的盛期已经过去,乱时多,治时少,承继的问题也时常发生。
但一直到西罗马帝国灭亡时(476年)帝位在理论上始终不是世袭的,在实际上也不都是世袭的。
甚至到最后东罗马帝国灭亡的1453年时,帝位在理论上仍非世袭的私产。
由上面的简表看来,罗马帝国帝位的承继法可总论如下:
(1)在理论上帝位不是世袭的,实际上也大多不是世袭的。
(2)最普通的承继法是由在位的皇帝于生前指定承继人,承继人并且在皇帝生前就享有特权,以便将来能不留痕迹而继位。
但这是一种非正式的默认惯例,无人公开的考虑这个方法,大家都只“心照不宣”
而已。
(3)皇帝大多以承继人为义子。
这与政制本身无关,只能算为一个以人情辅助公事的办法。
(4)凡不按惯例指定承继人时,或因故未得指定承继人时,结果往往是引起内乱或招致军队的跋扈干涉。
(5)屋大维以后几乎无人再相信旧日的共和制度有恢复的可能,所以也很少有人想推翻独裁皇帝的制度,虽然始终大家不肯承认帝位是一人一家的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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