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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
自尔迄今,无改斯道”
[9]。
由此可以看出,不论是刘知幾对《史记》的批评也罢,还是他对《汉书》的推崇也罢,都着眼于“史法”
,即着眼于它们的形式和内容,而很少涉及它们作者的撰述之旨。
至于说“学者寻讨,易为其功”
,也只是停留在这个层次上。
刘知幾对“包举一代”
之史的推崇,除史学的原因外,还有社会的原因,即魏晋南北朝时期统治者对皇朝史撰述的重视。
而作为“正史”
的皇朝史,“作者尤广”
,以致“一代之史,至数十家”
[10]。
这种情况表明,断代为史的产生和发展,是有一定的社会条件为其必然性的。
从这一点来看,刘知幾对断代为史的肯定,是有其史学的和社会的合理性的。
刘知幾在这个问题上的不足之处,是过分夸大了这种合理性,从而排斥了通史发展的可能性,以致把自己的视野局限在“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
后来作者,不出二途”
[11]。
这个见解,限制了刘知幾对未来史学发展的积极设想。
三、郑樵对“会通之义”
的阐释
在刘知幾以后,大致从中唐时期起,通史撰述呈复兴的趋势,出现了编年体、纪传体、传记体、典制体等多种体裁的通史著作。
著名的典制体通史《通典》,就是这个时期问世的。
北宋,又有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巨制的产生,影响之大,不在《史记》《汉书》之下。
于是,史学家对通史之作也就有可能提出新的理论上的认识。
南宋史家郑樵撰纪传体通史《通志》,其《总序》是一篇阐释“会通之义”
的宏文。
序文从“百川异趣,必会于海”
“万国殊途,必通诸夏”
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说到“会通之义大矣哉”
。
郑樵认为,孔子和司马迁是最深谙“会通之义”
的史家。
孔子“总《诗》《书》《礼》《乐》而会于一手,然后能同天下之文,贯二帝、三王而通为一家,然后能极古今之变”
。
司马迁“上稽仲尼之意,会《诗》《书》《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之言,通黄帝、尧、舜,至于秦、汉之世,勒成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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