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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玩什么扮猪吃老虎,呜呜呜……
空旷幽静的烂尾楼中处处充斥著腐烂的气味,別看港城繁华,可每天死上两个流浪汉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尤其是这种无人的烂尾楼,死的数量最多。
一阵阵惨叫声很快迴响在楼內。
其实江枫跟郑歌不算很熟,上次见面还是在4年前,那时郑歌出国散心,结果意外惹到一群本地黑帮,恰好被江枫给救下来,因此欠了江枫个人情。
郑歌和郑凯是表姐弟关係,这也只是巧合。
就算没有郑歌的帮忙,江枫想要得到郑凯的踪跡,无非就是多打两个电话的事,港城的人脉,他不是没有。
就比如刚才其中一名白人壮汉,也就是老莫。
以前在米国时是跟著江枫混的,后来他家里出事才回到港城,如今经过多年打拼,势力不说多大,上百號人肯定是有的。
过去大概1个小时,被揍得浑身淤青的郑凯,才被老莫隨手丟进车后备箱,当然,主要是郑歌嫌弄脏她刚买的车。
得到杨伟所在地后,江枫打电话给庞元,让他带人去找。
郑歌开车把半死不活的郑凯丟到医院后,送江枫到了机场,距离飞机起飞还有十分钟,就在江枫即將转身离开之际,她忽然道:
“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多帮帮郭艺久。”
“哦,理由呢?”
江枫挑眉。
“大概是因为差不多的遭遇吧,我运气好有家族帮著我,但她只有自己。”
郑歌眼神追忆的回想起那个初次见面就显露出倔强的女人。
“港城这些二代子弟里能让我瞧得起的不多,她算一个,离开港城对她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最好永远別回到这里来。”
社会充满尔虞我诈,家族內的爭斗更是如此,没有人能一直独善其身,上一秒还坐拥上亿產业的人,下一秒就可能会落魄成街边乞丐,这就是港城。
“你不喜欢港城,为什么不试试离开这里,去见见更广阔的世界?”
江枫听出她话里的落寞,提醒道。
然而,郑歌只是摇摇头。
“我已经没得选了,爷爷给我安排了个对象,对方是棒子国叄星財团的股东,不是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
“至少我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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