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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句,常感不快,以为总是缺陷,不如没有了好。
因为作者在这二句中突然伸出头来了。
同是描写兵祸的诗,我喜读杜甫的《石壕吏》,而不甚喜读白乐天的《新丰折臂翁》。
因为前者纯系记叙性,后者的末尾“君不闻,开元宰相宋开府,不赏边功防黩武。
又不闻,天宝宰相杨国忠,欲求恩幸立边功。
边功未立生人怨,请问新丰折臂翁”
一段完全是作者自己在那里说话,突然露出了面目的。
《新丰折臂翁》是《新乐府》五十首之一,据白乐天自序,这五十首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
的。
不用说,记叙文中也有以作者自身为对象的。
但这只限在文体“自序”
或第一人称的小说的时候。
这时作者完全与读者对面,作者就是文中的主人翁,一切都用了告语的态度写出。
其情形与作者自己做了媒介传给外界某事物的光景于读者时,完全不同的。
用主观的态度或第一人称到底,可以;用客观的态度或第三人称到底,也可以。
所可非议的只是明明是客观的态度或第三人称的文字,突然作者伸出头来,把主观的或第一人称的态度夹杂进去,使文字失其统一。
中国旧小说中,这种不统一之处很多。
内容上作者用了“可以戒矣”
“可以风矣”
的态度含着劝惩主义的不必说,即在文字的形式上,作者时时出头。
先就小说文字的腔调看,有下面种种的例可指:
“却说”
“正是”
“未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
“前人有诗曰,……”
或“有诗为证”
。
“说时迟,那时快。”
“闲言不表,且归正传。”
“也是合当有事。”
这类词句都是作者的口气,就是作者在文中时时现出了。
以上还不过就常用的腔调说,正文中同样的缺陷也几乎随处皆有。
试以《红楼梦》为例:
〔第四回中既将薛家母子在荣府中寄居等事略已表明,此回则暂不能写矣,如今且说〕林黛玉自在荣府,一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
(第五回)
……宝玉笑而不答,一径同秦钟上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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