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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胯下是最具野性的黑风驹,他们手中是长柄带拖鉤的三尺血镰,最適合割断马腿,掀翻坐骑。
他们不正面对战,只从隘道两侧的山坡上旋风般衝下,高速掠袭,然后又旋风般撤离,很快便再次发动攻势,周而復始,让人疲於奔命。
飞蝗般的响箭尖啸著划破风沙,燃烧的火把不断投入马群,並非为了伤人,目標只为惊马。
他们的策略从来不是速胜,是惊扰,是折磨,是放血。
让骑手在无休止的骚扰中一点点耗尽气力,直至彻底崩溃。
让马群在拥挤和骚乱中逐渐失控,最终发狂四散奔逃。
詹落日已经杀了四名马贼了,但他分身乏术。
他手下二十名兄弟都是熟习马性的控马高手,然而在如此险要的地带笼住四百匹马,还要应付马贼行之有效的攻击,实在力有未逮。
他眼睁睁看著一个马贼又策马从山坡上衝下,將火把向马群最密集的中心投去。
忽然一道刚猛的剑风掠过,那马贼竟將自己握著火把的整条右臂投了出去!
那条手臂失去力道,在空中翻滚了几下,落在地上,火把才脱手。
那马贼甚至没感到疼痛,只发现身后马背上跃上一人,来不及任何反应,就惊觉肋下一阵凉意透心,然后惨叫一声,滚落马下。
赫连贞一到了!
他一击得手,却被那马一跃,掀下地来。
赫连会骑马,但骑术平平,从未有过马战的经歷,更別提如何操控马贼特选的黑风驹。
他刚落地,另一名马贼已呼啸而至,胯下马人力而起,碗口大的铁蹄带著千钧之力,直踏他的天灵盖!
这是骑兵对步兵的绝对优势。
在兼具速度与力量的战马面前,再勇猛的武士都会显得力不从心。
赫连就地一滚,於间不容髮之际如狸猫般从马腹下纵跃而过。
那马贼没料到他身法如此敏捷,立刻在马上回身,挥动血镰向赫连劈来。
回身的劈砍借不了马匹的衝力,赫连等的就是这一下,瞅准来势让过镰刃,驀地出手抓住刀柄,將那人硬生生拖下马来,一剑杀了。
转瞬间连死两人,眾马贼发现不妙,一阵骚乱,攻势稍缓。
赫连贞一向易水阁眾人奔来,詹落日一直盯著他,此时才认出他是在鬼市闻香识酒贏了自己的那个少年:
“怎么是你?你也来插手我易水阁的买卖?”
赫连贞一道:“你的买家派我来的。”
“陈弘文?”
詹落日奇道,“你帮他做事?”
“我是雁门县捕快。”
詹落日更奇,大笑道:“好!
陈弘文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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