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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后,自然先探听她的一切。
一切消息都像谣言,她已做了暗娼!
就是这种刺心的消息,也没减少我的热情;不,我反倒更想见她,更想帮助她。
我到她家去。
已不在那里住,我只由墙外看见那株海棠树的一部分。
房子早已卖掉了。
到底我找到她了。
她已剪了发,向后梳拢着,在项部有个大绿梳子。
穿着一件粉红长袍,袖子仅到肘部,那双臂,已不是那么活软的了。
脸上的粉很厚,脑门和眼角都有些褶子。
可是她还笑得很好看,虽然一点活泼的气象也没有了。
设若把粉和油都去掉,她大概最好也只像个产后的病妇。
她始终没正眼看我一次,虽然脸上并没有羞愧的样子,她也说也笑,只是心没在话与笑中,好像完全应酬我。
我试着探问她些问题与经济状况,她不大愿意回答。
她点着一支香烟,烟很灵通地从鼻孔出来,她把左膝放在右膝上,仰着头看烟的升降变化,极无聊而又显着刚强。
我的眼湿了,她不会看不见我的泪,可是她没有任何表示。
她不住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又轻轻地向后按头发,似乎她只是为它们活着呢。
提到家中的人,她什么也没告诉我。
我只好走吧。
临出来的时候,我把住址告诉给她——深愿她求我,或是命令我,做点事。
她似乎根本没往心里听,一笑,眼看看别处,没有往外送我的意思。
她以为我是出去了,其实我是立在门口没动,这么着,她一回头,我们对了眼光。
只是那么一擦似的她转过头去。
初恋是青春的第一朵花,不能随便掷弃。
我托人给她送了点钱去。
留下了,并没有回话。
朋友们看出我的悲苦来,眉头是最会出卖人的。
她们善意地给我介绍女友,惨笑地摇首是我的回答。
我得等着她。
初恋像幼年的宝贝永远是最甜蜜的,不管那个宝贝是一个小布人,还是几块小石子。
慢慢地,我开始和几个最知己的朋友谈论她,他们看在我的面上没说她什么,可是假装闹着玩似的暗刺我,他们看我太愚,也就是说她不配一恋。
他们越这样,我越顽固。
是她打开了我的爱的园门,我得和她走到山穷水尽。
怜比爱少着些味道,可是更多着些人情。
不久,我托友人向她说明,我愿意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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