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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罗马皇帝曾经定下著名的原则:宗教是人与上帝之间的事,上帝觉得自己尊严受到损害的时候,自己会照顾自己的。
英国人在不到六十年里经历了四个政府的变更,所以他们较容易接受基于常识的宽容理想所包含的根本道理。
1688年,奥朗日[8]的威廉渡过了北海,洛克也紧跟着他坐船来了,同船的还有英格兰王后。
从此,他的生活安定无事,高寿到七十二岁才瞑目,成为人们尊敬的作者,不再是吓人的异端者了。
内战是件可怕的事,却有一大好处。
它可以清洁气氛。
十六世纪英国的政见分歧耗尽了这个国家的多余精力。
其他国家还在为“三位一体”
[9]和生前诅咒等问题争执不下时,大不列颠的宗教迫害业已停止。
间或有一个过于放肆的批评家抨击教会,像丹尼尔·笛福[10],这也许会倒霉地触犯法律。
不过这位《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被戴上枷示众,不是出于宗教的原因,而是因为他是个幽默家。
盎格鲁——萨克逊民族历来天生就是对讽刺疑心不已。
假如笛福写的是严肃的维护宽容的书,也不至于身受责难。
他把对教会暴政的攻击化为一本半幽默的小册子,名叫《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这表明他是个不知体面的粗人,不亚于监狱中的小偷。
笛福还是幸运的,因为他的旅行从没有超出不列颠群岛。
不宽容从发源地被赶出去以后,在大洋彼岸的殖民地找到了备受欢迎的栖身之地。
与其说这应该归因于刚刚搬进那片土地的人们的性格,不如说是因为新世界比旧世界更具有广阔的经济优势。
英格兰是个小岛,人口稠密,只是大部分人有立足之地,人们如果不愿意再履行古老可敬的“平等交换”
的规律,所有的生意都会终止。
但是在美国,在这个广袤、富饶的大陆上,只零星住着些农场主和工人,人与人之间根本不需要作这样的妥协。
因此,在马萨诸塞海岸的一块共产主义性质的居住地后来发展成了一个自以为是的正教堡垒。
而这样的情形之前仅出现过一次,那还是发生在加尔文既是警长又是审判长,给瑞士西部地区的人们带来“快乐日子”
的那段时期。
一说到在寒冷的查尔斯河畔建立起来的第一个永久居住地,人们便把功劳都归在那一小群被称为“朝圣者祖先”
的人身上。
对“朝圣者”
的通俗解释是:“出于对宗教的虔诚前往神圣之地拜谒”
的人。
按照这个意思讲,“五月花”
号的旅客并不是朝圣者,他们只是英国的砖瓦匠、裁缝、鞋匠、铁匠和修车匠,离开祖国不过仅仅是为了躲避那仍然把持着大部分教堂的令人咬牙切齿的天主教会。
他们首先渡过北海来到荷兰,到达这里时正赶上经济大萧条。
我们的教科书还继续描写说,他们决意继续旅行是因为不愿意让孩子们学荷兰语,不然就会被这个国家同化。
这些纯朴的人居然不图报恩,却跑去做什么美国公民。
这听起来似乎不可能。
其实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不得不住在贫民窟里,在人口已经很稠密的国家里谋求生路的确很难。
据说在美国种烟草的收入远胜于在莱顿梳羊毛,于是他们便起程去弗吉尼亚。
谁知遇上了逆风,马萨诸塞岸边的水手又笨手笨脚,他们就决定就地住下,不再乘着漏船到海上的恐怖中去冒险了。
但是他们虽然逃脱了淹死和晕船的危险,却仍然处在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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