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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世界的美和自由提供了一种范型,生命孕育艺术。
某些美学家认为,艺术和诗歌旨在于处理一般与抽象,这种看法是错的,是中世纪逻辑学强加于我们的。
艺术和诗处理大自然中的具体物,而非一个个孤立的“特殊物”
,因为孤立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诗之所以较散文精巧,是因为它以相同的文字给我们更多的具体的真理。
诗的主要技巧——隐喻,既是大自然的本质,又是语言的本质。
诗之自觉所为,正是原始民族无意识所做之事。
文学家,特别是诗人在同语言打交道时,其主要工作即沿着古代事物的发展路线去感触。
唯有这样做,诗人才有可能使自己的词语获得丰富的微妙意义。
[189]
在此,费诺罗萨旨在说明汉字不仅吸收了大自然的诗性特质,并依据这一特质建立了隐喻的框架,进而以本身逼真如画的兴致保持其原初有关造物的诗意。
费氏指出,他所谓的“隐喻”
,与西方传统观点有所不同。
在西方,“隐喻”
(metaphor)源于古希腊词“metaphora”
,意指“转换”
“变化”
,“通过表明某一词汇的字面意思与其所指暗示的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来唤起一种复合词意的和构成新词意的内心反应”
[190]。
而汉字的“隐喻”
则有其物质基础,即相关事物的客观联系。
首先,隐喻自然地生成,是自然过程的具体性,故而也是自然的揭示者。
其次,西方学者在讨论中世纪诗歌时,往往认为隐喻和逻辑是密切相关的。
霍克斯在《论隐喻》中指出:“隐喻可以在一种逻辑基础上大量创造出来,隐喻本身就源于一些逻辑基础,所有的比较都必须有赖于某种逻辑基础才能进行。”
但费氏却认为,中世纪逻辑学所倡导的艺术与诗歌旨在处理一般与抽象的理论,是一种错误的观念。
这种方法造成的损失显而易见,而且恶名昭彰。
它无法思想它要思想的一半,无非是将两个概念合在一起,因此根本无法表现变化,或任何一种生长过程。
这可能就是进化论在欧洲出现得那么晚的原因。
除非它准备摧毁那根深蒂固的逻辑分类,否则不可能前进。
更糟的是,这种逻辑只能处理相互关系,不能处理任何功能的复合。
按这种逻辑,我的肌肉的功能与我的神经的功能互不相干,正如地震与月球无关。
以这种逻辑来看,压在金字塔底下的可怜的被忘却的事物只是细枝末节。
而科学却能够直达事物,科学做的工作都是从金字塔底层,而不是从塔顶做起的。
科学发现了功能如何在事物中结合起来,并用一组句子来表达结果。
句子中没有名词或形容词,只有性质特殊的动词。
在本质上说,这些动词都是及物的,几乎数量无限。
在语汇和语法形式上,科学与逻辑完全对立。
创造语言的原始人与科学一致,而与逻辑不一致。
逻辑虐待了由它使唤的语言。
由此,费氏断言:诗与科学一致,而与逻辑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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