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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的“世人学舞只是舞,姿态岂能得如此”
,而早在傅毅《舞赋》中便有“即相看而绵视,亦含姿而俱立”
;形容音乐者,如嵇康《琴赋》全文多以姿态形状音乐,有“既丰瞻以多姿”
;用至绘画上的,如楼钥《谢叶处士写照》中的“人言姿态与真同,如照止水窥铜镜”
;用于书法,如韩愈《石鼓歌》云“羲之俗书趁姿媚”
,宋人将“姿媚”
作为品评书法的惯用语。
陈世骧说:“中国文艺理论,虽向缺系统的发展,少见巨帙的著作,但古籍中不少凝练的事实观察,与一言片语的精到见解。”
[37]例如,《文赋》中的“姿”
字,由于没有明切解释,用久便滥,失掉意义反而以为无意义了。
而陈氏将“姿”
与西方之“gesture”
加以对照,在中外相沟通的大视野中加以审视,使之容括更深的文论内涵和更多的文艺事象,从而建立起既有较强实践性而又不失理论品格的新型话语。
修中诚于1951年出版的《文赋》译本,副标题为“翻译与比较研究”
(ATranslationandparativeStudies),由此可见作者试图于中西比较视野中探讨《文赋》。
在他看来,陆机提供的“相同的问题楔子是可以嵌入西方文学观念的缺口中的”
[38]。
援用比较视野,修中诚探究了两个方面内容。
其一,《文赋》与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乃至当代的艾略特、赫伯特·里德等人的论述进行比较。
其二,则是总论性的,如如何理解“理性”
及其在文学创作中的地位。
美国学者迈纳与诺爱尔则注意到了陆机与另一位西方文论家贺拉斯文艺思想之间的异同。
迈纳指出,远在贺拉斯之前,中国人就已经将道德的或教谕的情感论引进了严肃的文学诠释学之中,包括作为“文”
之一部分的种种历史著作。
而且,这种教谕主义渗进了中国人的哲学和科学原则之中,尤其是作为天道与圣人之道的“道”
。
陆机与贺拉斯相应,他的《文赋》是值得讨论的。
“文”
这个词与英文的“literature”
或德文的“dig”
最为相近,“赋”
是散文式的韵文或韵文式的散文。
刘若愚提供了许多英语译名作为参比,最后决定用“exposition”
,因而陆机赋篇的题目也就被译成了“Expositioure”
,说明文学与最崇高的哲学思想能够结合在一起,同时也具有道德与科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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