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676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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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搬家时嫌累赘,就丢在军工基地了。

赵凌成之前说过名字,但她忘了。

应该就是叫石头花吧?

赵凌成盯着妻子半晌,一看就知她早忘了。

把花放回旅行包,他才又说:“它就是戈壁玫瑰,也叫沙漠玫瑰,只产于阿拉善地区,居延海泽一带,而且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了。

这是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几朵。”

那本来是大海里的透明矿石,但在经风沙千万年的侵蚀后,就成了花的形状。

它在西北荒漠里也很罕见,但又极美。

赵凌成在十年前就跟妻子说过,那朵花就是她,可她没心没肺,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经他提醒她才想起来,也还想再看看那花儿,但赵凌成不高兴了,就不给她看。

不过今天是他们难得的,在首都,而且是单独在一起,以及,思想革命总算结束,很值得庆祝一下。

赵凌成要请陈棉棉吃的,是她一直念叨,但又吃不到的,川菜!

水煮肉片,毛血旺,还有一道辣子炒鸡,那也是总空食堂的招牌菜。

赵凌成专门到食堂点好,委托勤务兵送到房间,就带媳妇上楼了。

他们来的正是唐天佑的客房。

也就是说昨天赵凌成专门要钥匙,就是为了今天,能跟媳妇儿俩一起来。

不过人代会期间首都所有宾馆爆满,他们也只能这样找个地方单独在一起了。

进了门,赵凌成打开旅行包,从中拿出只布袋子再打开,是一件被卷起来的旗袍。

陈棉棉一摸布料就说:“这怕不便宜吧?”

她不了解布料,而那旗袍是黯红色,上面是用绣的方式勾勒着同色玫瑰。

单调的黯红色会显老气,但因为有了玫瑰图案,就显得生动了。

陈棉棉倒不是钟情于旗袍,但既然赵凌成买来了,又好看,她也就换上了。

她喜欢一切美的,好看的衣服。

她还需要涂个同色系,豆沙色的口红,再把头发绾起来。

这年头很难凑出一个浑身都没有破绽的旗袍美人,她盘头发用的是一支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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