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 107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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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思嘉客气道。

其实是她提出样子,然后毛妈做的,做好之后非常亮眼。

她第一次穿去上班,好多人都来看细节,然后回头就做了差不多的。

这个时候的人可不会觉得撞衫有什么问题,反而是很喜欢扎堆一个款。

当大家都扎堆一个款的时候,自己没有这个那才让人觉得不好!

送走了林小云夫妻俩,毛思嘉才给孙继东炫耀自己今天逛街半天的战利品。

“看,这是我给自己买的外套!”

毛思嘉把一件米黄色的外套抖开给孙继东看。

这其实就是一套西装,这个年代西装可不多见,穿出去老时髦了,一般人也没勇气穿。

不过既然商场里挂出来了,毛思嘉就敢买敢穿!

商场都是国有的,人家敢卖,她有什么不敢买的呢?现在都77年了,也不怕因为这个被人穿小鞋。

和这个时候国内的其他西装一样,这件西装显得很大,一点儿不修身。

不过这不是问题,男款西装太空荡荡会看不惯,女款却显得非常港风特别是那个大垫肩,简直了!

所以刚刚在商场上看到,毛思嘉一下就决定要买。

虽然这一件西装就要一两百块,在此时绝对是天价。

当然,也不是这件衣服真的贵到天上去了,这个时候商场里卖的衣服都不便宜就是了。

几十年后的衣服和这个时候的衣服几乎一个价格(不追求名牌的话),然而通货膨胀摆在那儿呢!

只能说纺织和现代制衣的流水线牛bi(破音)!

除了这件外套,毛思嘉还给孙继东买了几件衬衣他穿衬衣比较费。

这其中也有毛思嘉的问题,毛思嘉很喜欢看他穿挺阔的衬衣。

如果衬衣穿到发黄、软塌塌的,即使还不需要打补丁,毛思嘉也会给他买新的。

“对了,你的皮鞋我出门的时候拿去张师傅那儿修了,刚刚回来的时候顺路拿了回来。”

毛思嘉说的是孙继东的一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两人没结婚前毛思嘉给他买的,托毛爸从上海弄的呢!

要说现在的东西确实真材实料,这种高品质的皮鞋是非常耐穿的。

穿了好几年了,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也就是上个月孙继东穿这鞋陪领导去了农村,这才出了点儿小毛病。

孙继东不止一双皮鞋,平常上班也有的穿,就一直忘记去修鞋。

还是毛思嘉昨天收拾屋子的时候翻出放在鞋盒子里的皮鞋,这才挪到了门口,出门的时候看到就带出去修了。

嗯,生活不易,该节省的还是要节省

放好了鞋子和衬衫,毛思嘉从冰箱里拿了一瓶北冰洋出来,顺手把收音机也给打开了。

还没调频呢,喇叭里就传出新闻播报声。

“关于九月份的会议,宋裕民同志说了”

这个时候的新闻播报是非常亲民的,事实上如果能够看到老视频就会知道,新闻播报的口吻早先一直很亲民,变得公事公办甚至居高临下,那是很后来的事。

最早的时候甚至很像是拉家常的意思。

听着收音机里的新闻,毛思嘉愣了愣,猛然站起来:“继东、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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