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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对腐败现象斩草除根,腐败也就遍地开花了。
这其中最典型的是从嘉庆元年(1796年)开始至嘉庆十一年(1806年)案发的直隶官员贪污窝案,涉及24州县,共贪库银31万余两。
此案牵涉人员之广,发案时间之长,涉及州县之多,作案手段之猖狂,都是前所未有的,以至于嘉庆后来震惊地说:“将国家正帑任意侵吞,明目张胆,毫不忌惮……为从来未有之案!”
此外还有湖北武昌五县任意侵吞库银案,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虚报户口贪污杀人案,湖北襄阳道员胡齐仑侵蚀军需案,等等,都是当时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
更要命的是不仅地方官员大量涉案,连查案的官员也陷进去了。
嘉庆十一年(1806年),总管内务府大臣、刑部侍郎广兴到山东查案,受贿白银数万两,后又到河南查案3次,共受贿白银23000两。
在行贿人中,竟然包括河南巡抚马慧裕以及当地司道等。
所以嘉庆帝国的官场腐败可以说是双重的,一方面查案人有问题,另一方面被查的当地官员也有问题——以帝国之大,要找一块净土确实不容易!
事实上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能查出问题来的官员还是轻的,大量的是查不出责任人可问题又确确实实存在的。
嘉庆十七年(1812年),嘉庆皇帝下令调查各省积欠钱粮及耗羡杂税,结果出来的数字竟然近2000万两之多!
这些本该上缴国库的款银为什么会收不上来呢?没有人告诉嘉庆帝一个准确的答案,嘉庆也不可能知道这近2000万两款银有多少是确实收不上来,又有多少是进了地方官员个人腰包的。
这是嘉庆难题——他想查却又不能查。
因为除奉天等5省外,全国其他各省差不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怎么查?查出来后又怎么惩处?这都是异常敏感的问题。
所以嘉庆最后的选择是不查。
因为为了稳定大局,不查比查好。
当然,嘉庆不可能无为而治。
他实在想当一个有所作为的帝王。
嘉庆选择了高瞻远瞩,从源头抓起,重塑帝国的官心与民心。
他专门抽时间撰写了《义利辨》《勤政爱民论》等文章,下发全国,试图以德治国。
嘉庆语重心长地告诉官员们,搞腐败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最后没有一个人可以善终。
为此他提出:“害民之官必宜去,爱民之言必宜用。”
提拔了一批相对来说还比较干净的清官。
与此同时,嘉庆皇帝“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为广大官员的典范。
他下令废除年节时大臣们进献如意的老规矩,并指出:地方官员们操办的各种贡物,都不是自己掏腰包买来的,而是从州县以下层层敲诈而来。
这里面就涉嫌贪腐了。
而且那些上呈的古玩珍宝,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真是粪土不如。
嘉庆规定——今后凡是进呈违禁宝物的官员,都要予以惩处,绝不轻饶。
为了深入贯彻廉洁爱民的精神,嘉庆甚至做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举动:当他听说由叶尔羌解运进京的大块玉石正在运送途中时,便传下谕旨,不论这些玉石运到何处,都要弃在当地,无须继续前行。
嘉庆就这样以他的精神洁癖来对付帝国无所不在的洪水猛兽。
这实在是一种悲壮的抵抗,嘉庆一人站在道德高地上振臂高呼,他以为应者云集,以为人心向善,但是腐败的洪水四处蔓延并最终淹没了他。
这可以说是一种悲剧,制度性悲剧。
终嘉庆一朝,人口增加了7000多万,可土地的面积并没有增加,帝国的岁入也没有多大的增加。
由于在财政收入上没有制度性的突破和改变,嘉庆只能万事“省”
字当头,这其中也包括少发官员们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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