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 27 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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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苏全孝同行的赢煊等质子看到他身后的崇应彪,都明显愣了一下,苏全孝大大咧咧揽上崇应彪的肩,“哥,这都是我的好朋友。”

又对赢煊道:“赢煊,哥说想跟我们一起游猎,我就把他带来了。”

赢煊看了眼苏全孝,乖乖叫崇应彪道:“哥。”

崇应彪:“………”

听赢纭叫多了赢煊哥哥,现在听赢煊叫自己哥,崇应彪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

都是质子旅的兄弟,年纪相仿,赢煊等人很快就接受了崇应彪的加入,到了约定的地点,众质子又愣愣的望着眼前多出来的一个姑娘。

苏全孝高兴的跟大家介绍:“这是朝光,是大司命殿的巫女,也是我认识的新朋友。”

隔得老远,崇应彪一眼就看出来,朝光是精心打扮过的,崭新的鹅黄绸裙,外罩一件素纱禅衣,乌黑的发丝结编两侧,合在脑后,虽无太多首饰点缀,却也清新脱俗。

她的目光全落在苏全孝身上,苏全孝看着朝光,摸了摸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

崇应彪将弓弦拉的噼里啪啦响,总算将两个人的注意力引了过来,苏全孝拿着弓箭,兴高采烈走了过去,看着崇应彪拉弦的动作,以为有什么窍门,也学着他的样子,“哥,这么做就能百发百中吗?”

??

“……嗯。”

崇应彪。

有崇应彪加入的游猎,收获可观。

他骄傲的将猎物抛下马,朝光望着面前一堆血淋淋的动物尸体,血的腥味混合着猎物身上浓厚的膻味,钻入她鼻腔之中,直冲天灵盖。

早晨吃的小米粥在胃里急剧翻滚,很快溢到了嗓子眼,怎么压都压不住,朝光实在忍不住,捂着嘴跑开,在山坡的尽头一阵呕吐。

他们真的好像一群野人。

对于野人,哦,不是,对于猎人来说,猎物等于劳动所得,愿意分享劳动所得,朝光可以感受到崇应彪对自己并没有恶意,甚至隐隐有示好的成分,她不应该先入为主,以自己狭隘的偏见去看待崇应彪。

但是,朝光回头望了一眼在水渠边处理猎物的众人,剥皮抽筋,开肠破肚,小鹿未死,还在挣扎,却被一刀扎进脖颈,圆睁的鹿眼死不瞑目,她吓得立刻把头扭了回来。

这也太恐怖了吧!

一阵马蹄声响起,金葵和几个质子在营地里没找到崇应彪,问了别人才知道他跟苏全孝一起出去游猎了,策马赶来。

看到山坡上多出个姑娘,金葵忽然起了玩心,他笑了下,一拉马缰,五六匹马从朝光身边经过。

轰隆的巨兽从自己身边擦过,朝光生怕这几匹马撞到自己,不敢动弹。

马蹄踏起地面灰尘,呛入肺腑,朝光捂着口鼻,不断咳嗽,扬起灰土落了她满头满身,狼狈极了。

“金葵。”

崇应彪站了起来,制止了金葵继续戏弄朝光。

他跳下马,大步走到崇应彪身边:“哥!

游猎不叫上我啊!”

十六七的金葵还与过去一样,是个爱玩的性子,只是崇应彪争强好胜,执着于变得更强,金葵只能跟着他,练剑、学武、努力骑射听说崇应彪出去游猎,金葵立刻闻风跟了过来。

看着金葵那副兴奋的样子,崇应彪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故事的最后,只剩金葵还陪着他,独守孤城。

金葵愣了一下,平时崇应彪看谁都是一副鼻孔朝天的臭脸,今天目光却陡然柔和了起来,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还在想,余光却不妨瞥到了游猎队伍里的赢煊,金葵的表情忽然变得很不自然起来。

他跟赢煊打过架,还不止一次,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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