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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这兔子养在神医的屋前,断然不是凡品,想着万一是神医忘带了呢,就给你送来啦!”
“......”
季时安扶额。
这只兔子,除了吃,毫无用处!
这愣头青竟然为了这样一只兔子追了他这么长的距离。
“...多谢。”
不好意思拆穿,季时安只得将兔子抱了过来,寻思待会儿找个地方放生。
只是,他心中还有一疑虑:“不知少侠,你是如何得知我走的是这条路?”
霍凌爽快回答:“不瞒神医,我自幼嗅觉特别灵敏,神医身上有股独特的松木香,我是循着味道追来的!”
...好家伙,这鼻子比狗还灵啊!
季时安习用怀瑾木熏衣及熏香,一方面是此木香味似松香,却又独特而淡雅,他喜好这种香味;另一方面则是怀瑾性热,长期吸入对他体内的寒有缓和作用。
话说回来,离他数里远还能嗅到他身上的味道,这小子的鼻子也未免太逆天了。
“少侠真是天赋异禀。”
季时安打算与之寒暄几句便离开,“既然兔子已送到,那在下便...”
说罢,他起身打算离开,霍凌却急了。
“神医!
你往这个方向来是去参加祁山剑派的赏剑大会的吧!
正好我也想去凑凑热闹,不如咱们同行吧?”
霍凌一脸期待。
“不是,我没有打算去参加赏剑大会。”
季时安真不是冲着赏剑大会来的,他只是随意挑了个方向,未想恰巧往祁山的方向来了。
“啊?呃,嗯?不是吗?”
霍凌震惊,“我以为此等江湖盛事,神医也会感兴趣…而且,我方才在路上听人议论,说这次退隐好几年的南宫姑娘也会来呢。”
季时安一愣。
南宫...不会是?
“你所说的南宫姑娘,可是前月临山庄庄主南宫慕荷?”
季时安询问。
“那自然是了。
南宫姑娘在江湖上久负盛名,虽已隐退数年,但江湖上她的仰慕者仍不胜其数。
此次听闻南宫姑娘要参与赏剑大会,想必会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届时祁山上一定会非常热闹!”
霍凌点着头说,“神医,你不会也对南宫姑娘感兴趣吧?”
季时安的食指指尖在茶桌上轻点着,这是他思考时的习惯。
他对南宫慕荷这个名字有反应,当然不是因为仰慕那位姑娘。
他不仅对这个名字十分熟悉,与这个名字的主人还结伴而行、闯过一段时日江湖,称得上生死之交。
因为,南宫慕荷,正是原书女主。
在主线剧情结束后,她本应与男主一同归隐江湖,为何会去参加祁山的赏剑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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