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四十七章 元明的宗教和社会(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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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化既久,恬不知怪。

上久厌之。

至是悉命复旧,衣冠一如唐制。

士民皆以发束顶。

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言、胡姓,一切禁止。

于是百有余年之胡俗,尽复中国之旧。

[6]

这个真要算中国人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然而明太祖虽能扫除衣冠辫发的污点,至于社会上的阶级,则初无如之何。

太祖数蓝玉的罪,说他家奴数百,可见明初诸将的奴仆,为数亦不在少。

后来江南一带,畜奴的风气更盛。

顾亭林《日知录》说:“江南士大夫,一登仕籍,投靠多者,亦至千人,其用事之人,主人之起居食息,出处语默,无一不受其节制。

有王者起,当悉免为良,而徙之以实远方空虚之地。

则豪横一清,四乡之民,得以安枕;士大夫亦不受制于人,可以勉而为善。

政简刑清,必自此始。”

可以想见这一班人倚势横行,扰害平民的行径。

然亦明朝的士大夫,居乡率多暴横,所以此辈有所假借。

明朝士大夫,暴横最甚的,如梁储的儿子次摅(shū),和富人杨端争田,至于灭其家,杀害二百余人,王应熊为宰相,其弟在乡,被乡人诣阙击登闻鼓陈诉,列状至四百八十余条,赃至一百七十余万。

温体仁当国,唐世济为都御史,都是乌程人。

其乡人为盗于太湖的,至于以其家为奥主,都是骇人听闻的事。

这大约仍是元代遗风。

因为当时劫于异族的**威,人民莫敢控诉。

久之,就成为这个样子了。

清朝管束绅士极严,虽说是异族入据,猜忌汉人,要减削其势力,而明代绅士的暴横,亦是一个大原因。

[1]见《元史·张雄飞传》。

[2]均见本纪。

[3]《宪问》。

[4]公元一一二九年。

[5]公元一三六八年。

[6]以上关于辫发的话,据日本稻叶君山《清朝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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