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22章 一纸诉状再惊上官(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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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我偏要,是不是有很多回忆,小时候经常说,长大了很少说,也可能再也没说过,这不是偏执,这是执着,我们总要为一件事执着一下家乡的树长大了,房子推掉又重新建了,我们长大了,父老乡亲们老了,有的我们都不认识了,有的长辈也不认识我们了,因为他们老了,我们要多回去看看,生活再不如意,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

我感觉我回到乡村,回到老家,心就会一下平静,心安。

我喜欢午睡,但是回到老家就没午睡过,我想多和他们待待,我总是喜欢帮爸爸妈妈干活,听着他们说我小时候的事,小时候他们喜欢跟我说要怎么做,长大要怎么做,当我们真的长大了,他们反而不会跟我说小时候总以为大道理的话,反而说着一些我小时候的事,让我总是很伤感,他们不在教我为人处世,不在教我长大该怎么生活,总是说着一些小时候我的童年,这证明她们老了,我大了,他们喜欢的是那时候在他们膝下调皮捣蛋,总是犯错,总是惹他们生气的我,现在我买点东西,拿点钱给他们和乡里长辈的时候,他们总是说,不要了,现在的你们这辈子的人生活很苦,多留给自己花,爸妈身体很好,叔叔伯伯,姨,奶,身体很好!你常回来看看,累了也回来吧!总是喜欢和他们在村头聊天,或者操场聊天,我们那代人,都会说老家话,我的孩子3岁,我也让他学老家话,我说普通话长大了,去学习了你就会了,机会多了去,但是老家话你不一定学的会。

我结婚也是放在老家的,我喜欢老家的氛围,因为叔叔伯伯阿姨奶奶们,他们年纪大了,出来酒店不方便。

但是在老家感觉的到他们的热情,他们期待的小哥终于长大,结婚了,他们看到小哥结婚了,他们很朴素,没有华丽的衣服,也没有很奢侈衣服。

但是穿的精神快乐。

满满祝福有点伤情,废话不多说,继续看小人物]决心已下,但如何“管”

?直接要求王都尉发兵讨伐“河伯”

?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他需要一个这个时代能够理解,尤其是能让王都尉这类官僚觉得“合乎规矩”

,至少是“可以尝试”

的切入点。

法律!

唯有法律!

既然“河伯”

的行为在事实上触犯了《秦律》,那么,就按照《秦律》的程序来办!

哪怕对方是所谓的“神灵”

是夜,骊山营区万籁俱寂,唯有巡夜戍卒的脚步声和远处山林的风啸。

张苍借着窝棚缝隙透入的惨淡月光,以及一小截偷偷藏起的、照明用的松脂,铺开了一片勉强可用的旧麻布。

他没有笔,只能用削尖的细小木炭代替。

他深吸一口气,眼神专注而坚定,仿佛回到了穿越前在图书馆奋笔疾书准备论文的时光,又仿佛回到了廷议之上引据律例、慷慨陈辞的时刻。

只是这一次,他的“被告”

,非同寻常。

他以法吏最正式的口吻和格式,开始书写。

标题赫然是——《劾河伯书》“夫,天地有常法,人世有律令。

大秦立国,陛下垂拱,制《秦律》以规万民,平天下。

今有泾水之灵,自号‘河伯’,不思润泽一方,反多行不轨,触犯律法,其罪有三,谨列于左:”

他的笔触(炭痕)沉稳有力,一条条罗列罪状,并精准地附上对应的秦律条文:“其一,非法取用民财,触犯《厩苑律》及《效律》相关!

该‘河伯’借祭祀之名,岁索村民钱帛、牲畜、谷物,此乃公然掠夺民产,与盗匪何异?《厩苑律》有云,官有财产,民有私产,皆受律法保护,非经律法程序,不得擅取!

其行径,已构成‘窃盗’与‘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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