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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能凭空污蔑小人啊!”
张苍面对质疑,毫不退缩,反而掷地有声地回应:“秦律确无‘公序良俗’之细文,然,律法之精神,岂能仅为竹简上所刻之死物?!”
他猛地从案后站起,官袍无风自动,体内那磅礴的国运之气似乎与他的话语产生了共鸣,让他的声音带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尔等可知《法经》?可知李悝变法,集诸国刑律,作《法经》六篇,为我大秦律法之重要渊源?!”
他目光扫过全场那些面露惊疑的官吏和士子,最终定格在那讼师和乌氏保脸上,一字一句,如同惊雷炸响:“《法经·杂律》有云:‘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
’”
他特意加重了“借假不廉”
四个字!
“何为‘借假不廉’?!”
张苍声音激昂,自问自答,“便是假借借贷之名,行不廉不义之事!
便是利用契约形式,掩盖盘剥欺诈之实!
此条,便是古圣先贤对尔等此行径之预见与鞭挞!”
他伸手指向那卷契约,做出了最终的、石破天惊的裁决:“故此,依据《法经》之立法精神,参照‘借假不廉’之法理,本官判定——”
“乌氏保与田轸所立此份借贷契约,因系乘人之危、显失公平,违背律法基本精神与公序良俗,属‘无效契约’!
自始无效!”
“嗡——!
!
!”
整个公堂,乃至堂外围观的所有人,仿佛被一道无形的惊雷劈中,瞬间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无效契约?!
自始无效?!
依据是《法经》的精神和“借假不廉”
的法理?!
这……这简直是闻所未闻!
亘古未有之判例!
秦律司法,向来严格遵循成文法条和廷行事,何曾有过如此“引经据典”
、依据“法理精神”
来直接否定一份形式完备的契约效力的先例?!
这已不仅仅是判决一个案件,这是在司法实践上,进行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胆至极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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