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2 杉屋(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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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向电视,荧幕中“大鸟”

拉里·伯德正向后飞起,为凯尔特人队罚中了一记富士山日落般的三分球。

“怎么?你真的金盆洗手,再也不摸球啦?”

仙道抬手示意老板再加一份豚肉。

通常一碗素面对他而言已足够,这家店的分量实在少得骇人。

“金盆洗手?”

“不然呢?改邪归正?”

他吃一口豚肉,那玩意儿看起来又冷又肥,刀工也相当可怖,活像北极熊牙齿撕咬下的碎海豹肉,他露出明显假装出来的“美味极了”

的神情,“你和你那四个保姆,当然每天都在四处募资援助联合国儿童基金啰?”

我完全听得出他的讽刺。

不论是再次将德男他们称做我的“保姆”

——暗示我是个“得不到糖就倒地不起”

的三岁孩子,还是什么“金盆洗手”

“改邪归正”

的阴险用词。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没有同情心。

妈的,我倒不是说我真像个三岁孩子需要人的同情心。

“左膝十字韧带断裂,”

我啐了一口,“断了两次,一下雨就痛,你以为我不想趁高三最后一年上全国大赛弄个冠军玩玩吗?”

人人也都认为篮球是我的禁忌词。

从国小六年级加入校篮球队起,热身训练、体能训练、基本功训练,队内比赛、校内比赛、县内大赛,全县明星、全国明星、全球明星,就是我决心溜下外祖父渔船,决心在未来人生抓住的崭新“大家伙”

——直到两年前,一条不肯成全我的膝盖韧带决定彻底破碎,令我再也没法上场地地道道打完一场篮球。

确实,篮球确实是我的禁忌词。

假设是旁人问我这问题,疯狗三井铁定拳打脚踢,操碎对方的大脑仁。

可这招对仙道不管用,我知道,这家伙倒未必还手,他特有一种更令人狐疑的禀赋,他能挨打挨得兴致勃勃,令打人者先感到被愚弄。

“听说你倒是又开始打篮球了?”

我从对方碗里劫来一块豚肉,横竖最后铁定是我掏钱。

我当然并非对他的近况全无耳闻,一年前他加盟陵南篮球队的消息,一度是各所高中的大新闻。

我将肉吞进嘴里,果然腥冷难当,搞不好是人肉什么的吧?那个神神叨叨的老板看起来就像会干杀人藏尸的事——专杀那些把胆敢把朱迪特·戈蒂耶认成玛丽莲·梦露的有眼无珠之辈,“看来你得继承我的‘遗志’了?”

“谈不上,谈不上。”

“那时候,你不是说篮球没劲吗?”

“唔,田冈那家伙非要拉我进篮球部。”

我仍然一个字不信。

这家伙还真他妈一点聊天的诚意都没有。

说起来,这家伙最初打篮球,同我有多少有些干系。

13岁那年,我被国中的篮球教练认定“极有天赋”

,那肥老头说得不很夸张,当年四月,我加入武石中学篮球部,七月暑假前已是队内第一人,有几回和明德中学、三笠中学比赛,打得对方落花流水,真正有了战无不胜的寂寥感。

那年去渔村消暑,我将一只篮球顶在右手食指上飞旋,对讨厌的表弟说,“你会吗?”

我快速将球从□□运过,“你会吗?”

我飞身将球投入大约十米外的一只脏污鱼篓,“你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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