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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山本同学做朋友是没错。
但也仅限于最普通的那一挂而已。
社交,一门不容小觑的学问。
自从升上国小,有的小学生竟然已经开始谈恋爱后,我就知道:跟异性朋友交往,无论如何都必须主动保持距离。
得设置好最基本的雷池,不能轻易跨出一步。
否则不仅容易引发不必要的误会,身在学校这种小社会里,还容易招致绯闻。
谣传谣是很麻烦的事,对双方的校园生活都会有影响。
回想起来,大概从五年级开始,我就被动地卷入过恋爱纠纷中。
小学生很单纯,但也正是在想要模仿电视剧人物的年纪……我在这些(有的甚至很长时间里我都不知情的)纠纷里,通常都是扮演坏人的那一个。
比如女孩向喜欢的男生表白,他却说他喜欢的是西贺,还很没素质地拉踩,学电影台词说你根本比不上西贺一根头发;
再比如有男生背地里想追我,和同样说“喜欢西贺”
的好朋友变成情敌。
私斗大半天后,有一天突然和好如初,并且一起开始讲我的坏话,说我谁都不答应,就是在吊着所有人享受追捧。
而这些,基本都要靠消息灵通的朋友告诉我,我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也是从那时起,我发现一味地对人好是行不通的。
有的家伙学不会感恩,缺乏家教,幼稚又自大,凡事只会往阴暗的方面想。
于是我不自觉地开始慢慢学会看人下菜碟。
只不过,第一次决定反击的时候一不小心,没把握好力度。
那时我也很幼稚,拉着同仇敌忾的朋友们,找到背后说我坏话最过分、动不动又爱来给我使绊子的男同学,在他和朋友聊班里的女生聊得最火热之际,当众扇了他一巴掌。
那男生回过神,想打回来。
被我朋友摁住,又被我决心凛然地踹了一脚,摔进桌椅之间。
他的友人们则一开始就被我的伙伴们架住。
他哭了。
事情结束,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这种行为也是在校园霸凌别人,甚至是老大,是领头人。
因此在纠结痛苦之后,硬着头皮去自首,悔不当初。
毕竟我最喜欢的老师就是班主任。
她一直夸我温柔可爱,说我懂事又善良。
要是她会对我失望,我觉得我的人生差不多可以玩完了。
而且我本来就不喜欢打人,一点也不享受别人痛苦的表情。
我只是感觉到,想要让那个男生吃点苦头,让他明白欺负同学会付出代价,那么用这样同态复仇的方式是最省事,最有效的。
所以我才一时冲动,不计后果地这么去做。
爸爸说过,什么事都诉诸暴力的家伙才是真正的弱者。
每个人都有拳头。
有些人选择暴力,是因为除了拳头以外一无是处。
没有嘴,没有脑子,还没有耐心和掌控情绪的能力。
忘却家教、一无是处的我,当时站在办公室里。
对面是一脸愤慨不平的受害者男生,和他脸色煞白的家长。
左边是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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