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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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时分,牛车赶到了县城门外,三人找了个茶水歇脚,顺带将早饭给吃了。

原本是可以在车上解决的,但牛车上的味道实在有些倒胃口,沅宁吃不下,方衍年和沅令舟也就陪着他一起饿,直到下了车才吃,顺便灌些热水,毕竟县城比镇上远,回去都快晚上了。

吃饱喝足,沅宁也没急着去卖小鹿,而是先去集市逛了一圈,把需要采买的东西都买上。

等集市都快散了,街上也变得干净宽敞起来时,沅宁才让他哥把小鹿给放出来,找了个地方喂了些东西,解决好吃喝拉撒。

总要收拾得干净漂亮些,才能卖个好价钱。

休整好的小鹿重新恢复了精神。

沅家的人多,小家伙天天看着人,也没那么怕生,出了一开始有些怯生生地四处打量,吃饱喝足之后,就摇着尾巴跟在沅宁身后散步去了。

多亏沅宁这段时间习惯出门散步把小鹿带上,竟然意外让小家伙学会了跟着人走。

只需要对小鹿说一声“来”

,它就会乖乖跟在人的侧方,如果路窄了,还会走到身后去,等路宽了再跟到旁边,特别聪明。

沅宁让他哥自己找个地方,把带来的东西卖掉。

其实也没带多少能卖的,这段时间沅令舟都在家里帮忙搭房子,没去打猎,也就没有野物卖。

拿出来卖的,都是一些草编、络子、绣片之类,阿娘和大嫂平日里存下来的女红。

这些放在集市里散卖的价格更高些,不过因为量少,这次来的目的也不是这个,沅宁就没让他哥早早拿出来,而是用在这时候“挂羊头”

沅宁的长相本就引人注目,光是走在街上都能引来不少人频频回头,要不是他身边还伴着个书生模样的方衍年,轻易摸不透读书人的底,大部分都不会得罪,谁知道这人今后会不会考中做官。

往日里沅宁都不习惯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街上的,但今天不行,他得把小鹿给“推销”

出去。

这也是沅宁听方衍年无意间说的词儿,觉得很精妙。

被打扮得干净漂亮,皮毛油光水滑的小鹿只到沅宁的胸口,还是头幼鹿,模样却生得乖巧,不用人牵着,就知道跟着那小哥儿走。

若是周围的人多了,路窄了挤不过去,小鹿还会落到后面去,等路宽敞了再跟上来。

光是这平日里只会出现在餐桌上的鹿,走在街道上这件事,就足够令人好奇了。

更何况是这样一只通人性的小家伙,沅宁都还没从街头走到街尾,就已经感觉到了周围的人越来越多。

一旁,县城里最贵也是最高的酒楼上,几个公子哥儿听到楼下的嘈杂,用折扇拨开了帘子一探究竟。

感叹道。

“可真是好机灵的小鹿。”

第47章卖鹿

“这位小哥儿,你身旁的鹿子,可是你自家养的?”

不出沅宁所料,他和方衍年带着小鹿在最繁华的街道散步不出半刻钟,就已经有人忍不住好奇过来询问。

问话的人对沅宁的态度还算礼貌,毕竟沅宁身上那股气质看上去并不像农家的哥儿,即使衣服的布料并不昂贵,但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看着不是会劳作的人,反倒像城里人家的孩子。

不,即便是城里的小哥儿,大多数也都会帮衬家里做些家务、女红,那双手白嫩得看不见半点茧子,皮肤也细腻得吹弹可破,简直像是大户人家的哥儿。

但大户人家的哥儿,似乎又不会穿这般便宜布料的衣服。

且小哥儿身边还有个书生郎,依旧是那种普通人家供养不出来的气质,同样穿着没有补丁,却布料有些便宜的长衫,让人看不出是何家境。

虽说人靠衣装,衣服上没有补丁已经超过很多普通人家了,再加上二人的形象气质,只让人忍不住态度恭敬一些。

“是呢,我二哥是猎户,这小鹿就是我二哥从地笼里救出来的,在家养好了伤,倒也不怕人,还亲人得紧。”

沅宁说着,便伸出手,小鹿十分乖顺地把头往他脑袋下塞,倒不像是人在摸动物,而是小鹿在“吸”

人,蹭得那叫一个忘我。

周围的人看得啧啧称奇,竟然有这般亲人的小鹿,简直不像是只鹿子,更像家里养的小狗。

只有小狗才会这般黏糊糊的撒娇,大狗因为需要看家护院,大多都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就发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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