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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借将(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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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护儿要去福建建州上任,他也得要启程继续北上,一旦分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机会与这两位相逢,凌云也是抓住机会,提出了这么一个要求。

趁着来护儿此时心情不错,又是半醉。

来护儿目光望着凌云,心中思量。

把儿子派到凌云身边跟随北上,这里面代表的意义不可简单。

他还在犹豫之间,来六郎却已经忍不住道:“父亲,孩子愿意随三郎北上。”

来六郎虽少年勇猛,可毕竟只是年少,此时不过十六年岁,平时最重的就是英雄好汉。

一个秦琼,就已经让他视为兄弟,更何况到了二贤庄,遇到了如此众多的好汉,特别是他出身于武将之家,可平时又哪有这种绿林式的豪爽自由,这么小半天的时间,他已经几乎沉浸于这种氛围之中了。

凌云不提这要求,他都想要提出来,更何况凌云还主动提出来了,他又哪愿意错过。

来护儿见儿子那一脸期待的模样,又看了眼秦琼,见这位一向稳重的帐前亲卫也是心动的模样,心中长叹一声,拍了拍额头道:“既然你们二人都愿意随三郎走一趟,那就去吧。

不过切记行事稳重,莫要给三郎惹祸。”

来护儿有十二个儿子,这个老六最是勇猛,如今老大在宫中任千牛备身,老二老三在国子监读书。

老六也快要成年了,又不喜读书,既然他想随易风一起去北方,那就让他去吧。

易风去北方之事,他多少也能猜测到一些。

在京中时,他就已经听老上司杨素提起过,说朝廷如今已经腾出手来,正准备教训下蠢蠢欲动,不知天高地厚的高丽。

估计这位晋王私生子去北方,就是与此事有关。

让老六随着去,说不定也有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毕竟,他虽赚下不少功名富贵,可六郎只是老六而已,家财将来或许可分得一些,功名却得自己去取。

听到来护儿终于答应下来,凌云和来六郎秦琼几个心中都是一阵轻松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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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

这可不是假的,而且刚刚单雄信才当面介绍了他的名字,说明易风确实没听过别人介绍过他,现在听到他名字,一下子说出他过往事迹,这确实是听过他的名字。

听过并记得这么清楚,易三郎确实是有心。

一时间,窦建德大有受宠若惊之感。

易风何许人也?在北方,那可是赫赫有名,猛虎盟可不是什么打家劫舍的小毛贼,这可是边疆上威名赫赫的势力,他这些年走塞外,对这些好汉更加是仰望已久。

却不料,堂堂猛虎盟的九当家易三郎,居然知道他这样的小人物,而且还记得这么清楚。

“当得九当家称呼大哥,如蒙不弃,叫我一声伯虎就好。”

窦建德心中激动,连声音都有些走样。

河北人最敬豪杰好汉,如他这样常走塞外的北方汉子,对边疆上赫赫威名的白马银枪易三郎更是有种近乎崇拜的情绪。

“伯虎兄比我年长,我尊称你一声窦大哥也是应该的,窦大哥可以叫我易三,也可以称为凌云,都可以。”

凌云笑着道,他对窦建德也一样很有几分崇拜,虽然崇拜的是历史上的那个夏王。

窦建德虽然只是隋末诸多反王中的一位,可他却与其它反王完全不同,尤其是与那些与他一样出身农民或者小地主的那一批反王不同。

乱世之中,他逐鹿天下,却非一味的打砸抢杀,而是善待士人百姓,劝桑兴农,重感情,性节俭,各方群雄治下,很多都是民不聊生,他治下却曾是境内无盗,商旅露宿,确实是位难得的王者。

“易三郎好,我是伯虎同乡孙安祖。”

孙安祖见凌云如此平易近人,也忍不住出来自我介绍。

孙安祖个子中等,年纪比窦建德稍长,皮肤黝黑,粗糙的皮肤,卷虬的胡须,但却有着结实的肌肉,粗壮的身材,一看也是个勇猛的武夫。

“孙大哥好。”

“九当家好,我也是伯虎的同乡,叫赫孝德,平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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