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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武横著比划了个斩断头颅的动作一“以这个证物上的痕跡推测,我想凶手应该是先夺过这柄权杖,然后击晕或打死了雨果十六,最后才用斧头之类的利刃分离的尸首。
“
“確实有道理,致人昏迷与肢体断裂所需的力量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
在设定上同样精通格斗的女武僧瞭然地点头,隨即又蹙起眉—
“但既然如此,应该还存在另一把用来砍头的凶器才对。
连武,你有检查垃圾场的其他地方吗?“
“我今天最后剩下的行动点数都用来做这件事了。”
连武理所当然地点头道,“不过很遗憾,虽然我找到了喵喵们曾经“挖洞”
发现权杖的地方,但那里什么其余线索都没有。
“
“那就很奇怪了。”
武僧用食指关节抵著下巴,“同样都是凶器,为什么对方在丟弃隨身物品时,单单只特意掩埋了这柄权杖?“
“或许是因为凶器还有使用的价值吧。
“
盗贼想了想,提出自己的看法—
“权杖虽然价值连城,但既显眼又笨重,其王室宝物的性质反而使之难以脱手出卖,因此才要想方设法丟弃。
而若是砍过人的工具——暂时当它是一把斧头好了,只要洗去血跡,就和正常劈柴的工具没有区別,自然没有丟弃的必要。
“
“我倒觉得一个偽装成玩具商的人,隨身带著一把斧头会更加奇怪呢。
“
嘉德丽雅並没有附和这个看起来很合理的说法。
“更何况他刚刚进行过分尸,想要改头换面出现在孩子们面前,至少也需要换一身乾净的衣服吧?你追逐了那个谋杀嫌疑人一整天的踪跡,除了垃圾场之外,有发现什么可能会藏有衣服和凶器的地方吗?“
盗贼绞著眉头回忆许久,最后还是无奈地摇头:“没有——我走街串巷问过一路的行人,至少他们都没有听说过街上出现过满身是血的可疑分子。
“
“那么,对方也可能是用了某种不沾血跡的方法进行的分尸——”
武僧分析道,“毕竟世界上不可能只有我们掌握了超能力或魔法,也可能有宝可梦参与其中。”
”
可既然如此,凶手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使用那种神奇的力量呢?“
连武指著权杖杖头的破损,语气严肃一“既然能不沾血跡地分割尸首,那人又何必大费周章地来到国王面前,先从雨果手中夺过权杖,然后再对他进行击晕——以谋杀而论这完全不合情理,难道这只是一起偶然发生的衝动犯罪吗?“
“如果这是偶发的犯罪,那园的密室也是巧合形成的了,否则怎会这么碰巧让犯人在仓促间完全隱藏住自己的行踪?案件碰巧发生,犯人碰巧脱逃,头颅碰巧消失,密室碰巧形成——感觉婉龙不会设计出这样拙劣的谜题呢。
“
“確实如此,如果这起案件是碰巧的,在物理上也无法解释大鬍子在案发前后散播谣言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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