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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见解真算得上异端邪说了,不过它确实锋利,让我身上起了寒栗。
文章的结尾说:
“这么说,人类从神农氏尝百草时就选了一条错路?!
——非常可惜,即使我们承认这个观点的正确,文明之河也不会改变流向。
医学会照旧发展。
药物广告继续充斥电视节目。
你不会在孩子高烧时不找医生,我也不会扔掉口袋里的硝酸甘油。
原因无它:基因的本性是自私的,对每个人而言,个体的生存比种群的延续份量更重。
而对个体的救助必然干扰种群的进化,这是无法豁免的,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
所以——读到这篇文章的人只当我是放屁。
人类还将沿着上帝划定之路前行,哪管什么琮琮作响的声音。”
我把这个帖子看了两遍,摇摇头——我佩服作者目光之锐利,但它充其量不过一篇玄谈而已。
我把它下载,归档,以便万一哪篇小说中用得上。
灵灵已经在腿边蹭了很久,它对每晚的洗澡习惯了,在催促我呢。
我关了电脑,带灵灵洗了澡,再用吹风机吹干,然后把它放出浴室。
灵灵惬意地抖抖皮毛,信步走出屋门。
我自己开始洗澡。
不久我听到灵灵在门口惊慌地狂吠,我喊:灵灵!
灵灵!
你怎么啦?灵灵仍狂吠不已。
我披上浴巾,出屋门,拉开院中的电灯。
灵灵对之吠叫的地方是一团混沌,似乎空气在那儿变得粘稠浑浊。
浑浊的边缘部分逐渐澄清,凸显出中央一团形状不明的东西。
那团东西越来越清晰,变得实体化,然后在两双眼睛的惊视中变成一个男人。
一个浑身**的男人,或者说是大男孩,很年轻,大约二十一二岁。
身体蜷曲着,犹如胎儿在子宫。
身体实体化的过程也是他逐渐醒来的过程,他抬起头,慢慢睁开眼,目光迷蒙,眸子晶亮如水晶。
老实说,从看到这双目光的第一刻起我就被征服了,血液中激起如潮的母性。
我想起灵灵的狗妈妈在大雪天叫开我家院门时就是这样的目光。
我会像保护灵灵一样,保护这个从异相世界来的大男孩——他无疑是乘时间机器跨越时空而来,作为科幻作家,我对这一点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他目光中的迷蒙逐渐消去,站起身。
一具异常健美的身躯,是古希腊的塑像被吹入了生命。
身高大约一米八九,筋腱清晰,皮肤光滑润泽,剑眉星目。
他看见我了,没有说话,没有打招呼的意愿,也不因自己的**而窘迫,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刚才狂吠的灵灵立时变了态度,欢天喜地扑上去,闻来闻去,一窜一蹦地撒欢儿。
灵灵在我的过度宠爱下早把野性全磨没了,从不会与陌生人为敌,在它心目中,只要长着两条腿、有人味的都是主人,都应该眷恋和亲近。
灵灵的态度加深了我对来客的好感——至少说,被狗鼻子认可的这位,不会是机器人或外星恶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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