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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小小的关切,足以让他欣喜若狂。
可是,不同的成长背景,不同的教育经历,让他们的兴趣爱好和价值观相差太远。
他一个人撑起的“幸福”
婚姻,注定成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沈从文收入不高,却热衷于收藏古董;张兆和出身富贵,却消费理性,一身蓝色粗布袍子,可以穿很久。
结婚时,姑母送给张兆和一只玉戒指,沈从文偷偷拿去当掉,换来字画。
张兆和取笑他“打肿脸充胖子”
“不是绅士充绅士”
。
他们原本就不合适,他所以为的“合适”
,只是基于自己不断地让步。
沈从文以为,总有一天,他们的步调会趋于一致,只可惜,如果爱得不够,灵魂便永远无法契合。
拮据的生活,让张兆和多了许多抱怨:“不许你逼我穿高跟鞋烫头发了,不许你因怕我把一双手弄粗糙为理由而不叫我洗东西做事了,吃的东西无所谓好坏,穿的用的无所谓讲究不讲究,能够活下去已是造化。”
或许连沈从文自己都从未想过,爱得那样炽烈的自己,竟然会将情感转嫁他人。
那是北平沦陷时,沈从文要张兆和一同南逃,张兆和却执意带着孩子留在北平。
他虽保持写信,却少了情意绵绵,多了争执:“你爱我,与其说爱我为人,还不如说爱我写信。”
关于她的留下,他怀疑是她在北平另有所爱,还故作大度:“即或是因为北平有个关心你,你也同情他的人,只因为这种事不来,故意留在北京,我也不嫉妒,不生气。”
张兆和妥协了,可是他们的团聚带来的却是更加深的裂痕。
原来,想要的得到了,也可能是悲剧。
若说她曾经爱他的写作,如今也不满意了。
张兆和开始不喜欢读沈从文写的故事,挑剔他信中的错别字,甚至改动他文稿里的语法。
沈从文很生气:“你把我的风格搞没了。
等你弄完,这些文章就不是沈从文的了。”
于是,他再不敢给张兆和看自己写好的文章。
黄永玉曾说:“沈从文一看到妻子的目光,总是显得慌张而满心戒备。”
这哪里是爱情应有的样子。
于是,他爱上了别人,一个名叫高青子的女孩子。
她长得漂亮,极为仰慕沈从文。
第一次见面,她特意穿了件绿底小黄花绸子夹衫,在袖口缘了一点紫,那是沈从文小说《第四》中女主角的打扮。
无须言语,她的表白已经非常明显。
用半生的时间讨好一个人,久了,是会累的。
他渴望被一个女子仰望,高青子的爱,让他无法拒绝。
于是,沈从文将高青子调到西南大学图书馆,让她离自己近一些。
他觉得自己真的爱上了高青子,却也不愿对张兆和隐瞒。
沈从文向张兆和坦白了自己情感上的出轨,张兆和没有大吵大闹,她终究还是不愿意失去完整的家庭,为此还专门托人给高青子介绍对象。
沈从文和高青子的爱情结局,就像高青子在《紫》中写的那样:“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情,最终不过是一颗流星的划过,转眼就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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