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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琐事最体现女人的智慧(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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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琐事最体现女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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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出国留学之前,杨绛也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出嫁时,父母对杨绛放心不下,想把家里最得力的女佣派过去照顾她。

可是杨绛替钱家着想,推说钱家有女佣,拒绝了父母的好意。

其实,钱家当时老老少少一大家子人,却只有一个烧饭的女佣,杨绛从来没有使唤过她。

看到妯娌和小姑子们早起到井边汲水洗衣,杨绛也跟着一起做,虽然这些活儿她在娘家时从未干过,也尽力学着去做。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这是杨绛从小就烂熟于心的诗。

嫁到钱家的第三天,杨绛迎来了一场重要的“仪式”

那一天,杨绛被带进厨房,里面已经有很多她从来没见过的女人等着。

厨房的锅里烧着半锅沸油,旁边的盘子里放着一条已经开膛去鳞的鱼。

她们让杨绛把鱼放进油锅里,那是杨绛第一次碰鱼,甚至不知道该拿哪里。

在她们的指点下,杨绛战战兢兢地提着滑腻腻的鱼尾巴,把鱼头顺着锅边,滑进了油锅里。

一场新媳妇的“入厨仪式”

才算正式完成。

就是这个连生鱼都从未摸过的“小姐”

,在与钱锺书一同出国之后,硬是把自己培养成最贤惠的妻子。

出国留学之后,“洗手作羹汤”

再也不是简单的仪式,而是变成了生活的日常。

钱锺书吃不惯英国的牛排、奶酪,不会做菜的杨绛就买来锅碗瓢盆,学着为钱锺书做饭。

他们把做饭当成了冒险游戏,杨绛负责做,钱锺书负责打下手。

虽然做饭的手法有些笨拙,但每一餐都是快乐的。

一次,钱锺书想念家乡的红烧肉,杨绛就买来肉,不会切,就用大剪子把肉剪成一块儿一块儿的,回忆着家乡的味道,尝试着去烧。

可是她不懂得炖肉要用文火,大火煮了好久,水都干了,肉却没烂,吃下去都是腥苦的味道。

后来,杨绛忽然回忆起母亲做红烧肉时,是用文火炖的。

下次再做时,她就有了经验。

英国没有家乡的黄酒,她就买来当地的雪莉酒代替。

炖肉时先撇去血沫子,再用文火慢炖,居然做出了不错的味道,钱锺书吃着无比开心。

从此以后,“一法通,万法通”

,只要炖肉,杨绛一律用文火慢炖,哪怕是白煮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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