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途中 梁遇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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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浪漫性罢!

剑门道中遇微雨

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

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南定楼遇急雨

行遍梁州到益州,今年又作度沪游,

江山重复争供眼,风雨纵横乱入楼,

人语朱离逢峒獠,棹歌欸乃下吴州,

天涯住稳归心懒,登览茫然却欲愁。

因为“行”

是这么会勾起含有诗意的情绪的,所以我们从“行”

可以得到极愉快的精神快乐,因此“行”

是解闷消愁的最好法子,将濒自杀的失恋人常常能够从漫游得到安慰,我们有时心境染了凄迷的色调,散步一下,也可以解去不少的忧愁。

Hawthorne(霍桑,美国作家)同EdgarAllanPoe(爱伦·坡,美国作家)最爱描状一个心里感到空虚的悲哀的人不停地在城里的各条街道上回复地走了又走,以冀对于心灵的饥饿能够暂时忘却。

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里面的Raskolnikov犯了杀人罪之后,也是无目的到处乱走,仿佛走了一下,会减轻了他心中的重压。

甚至于有些人对于“行”

具有绝大的趣味,把别的趣味一齐压下了,Stevenson(斯蒂文生,英国小说家)的《流浪汉之歌》就表现出这样的一个人物,他在最后一段里说道:“财富我不要,希望,爱情,知己的朋友,我也不要;我所要的只是上面的青天同脚下的道路。”

&hIasknot,hopenorlove,

oknowme;

AllIask,theheaveheroadbelowme.

WaltWhitman(惠特曼,美国诗人)也是一个歌颂行路的诗人,他的《大路之歌》真是“行”

的绝妙赞美诗,我就引他开头的雄浑诗句来做这段的结束罢!

Afootandlight-heartedtotheopenroad,

&hy,free,theworldbeforeme,

ThelongbrownpathbeforemeleadingwhereverIchoose.

我们从摇篮到坟墓也不过是一条道路,当我们正寝以前,我们可说是老在途中。

途中自然有许多的苦辛,然而四周的风光和同路的旅人都是极有趣的,值得我们跋涉这程路来细细鉴赏,除开这条悠长的道路外,我们并没有别的目的地,走完了这段征程,我们也走出了这个世界,重回到起点的地方了。

科学家说我们就归于毁灭了,再也不能重走上这段路途。

主张灵魂不灭的人们以为来日方长,这条路我们还能够一再重走了几千万遍。

将来的事,谁去管它,也许这条路有一天也归于毁灭。

我们还是今天有路今天走罢,最要紧的是不要闭着眼睛,朦胧一生,始终没有看到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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