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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想起来,深觉那时幼稚得可笑。
驴也罢,马也罢,反正都是给人骑的。
当时我写的那篇为驴子叫冤的短文,收在一个集子里,可惜也已毁于“**”
。
此文反映出一个北平青年初到上海时的憨态。
简直什么都看不惯,连大世界里的跑驴,也觉得不自然。
也许那时我受了卓别林的影片《城市之光》一些影响,怀着乡下人对城市那种本能的敌对心理。
这又使我记起一九三五年沈从文为我的《篱下集》所写的那篇《题记》。
他在文中自称是乡下人,又把我也封为乡下人,并希望我永远做个乡下人。
从《题记》来看,“乡下人”
也就是“诚实人”
和“老实人”
的同义词,而城市人则“怕事,偷懒,不老实……相当偏见,凡事投机取巧,媚世说俗……”
我一向不大同意京派海派之分。
一九三三年(也即是我写作的那年),郑振铎、巴金、靳以等相继来到北平,办起《文学季刊》和《水星》等刊物。
平津新一代作家对启明老人所提倡的明清小品兴趣十分淡薄。
当时占据全国青年人心思的是抗日救国,迎接大时代。
在这情况下,并不存在京派与海派之间的鸿沟。
沈从文那篇《题记》当然并不是针对京派海派而发。
他只是把“乡下人”
的意见同“流行的观点”
对立起来。
一九三五年,我或多或少也是带着那种感情去的上海,替大世界的驴喊冤叫屈,也可能就是当时我那种情绪的反映。
《大象与大纲》是我借一件真人真事阐发一下自己的艺术哲学——或者不如说是我对当时教条主义式文艺领导的一点净谏。
这里,我拉进一头大象。
在火车里,我确实听到一位青年工人活灵活现地谈论他在动物园里看到的那头象。
估计在厂领导心目中,去谈大象就太轻浮、太言不及义了。
我在文中想说的不外乎是:写东西离不开个人感受这个粗浅道理,从侧面,从细微处,照样可以反映大事物。
在八十年代,这也许是老生常谈了,可文章是写于五十年代啊。
一九三六年在上海,我还写过一篇关于养兔的散文,题名为《殇》。
记我从内蒙古带回的一窝兔:白色的是公兔,母兔则是黑的。
还有八只刚出生的乳兔。
蒙古包的主人把它们用个蒲包一卷,就慷慨地送给了我。
临别时,他一再叮嘱让兔娃娃自己睁开眼睛,千万不要动手去掰。
捧回蒲包之后,我就放在床底下。
岂料我刚走开,就有人伸手摸了兔娃娃的眼睛。
我急得嚷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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