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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语堂的著述与京华烟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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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语堂的著述与《京华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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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1895—1976),原名和乐,上大学时改名玉堂,后改为语堂,福建漳州人。

他生于一个基督教牧师家庭,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学习。

1919年入哈佛大学,后又入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博士学位。

1923年回国在北京大学等校任教授。

他几乎是唯一的去过哈佛听白璧德的课而对其学说不感兴趣的人,也几乎是唯一的留美学生与英美派疏离而与鲁迅等关系甚笃的文人,《语丝》创刊后他是主要撰稿人之一。

1926年赴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鲁迅去厦门大学就是扑着他去的。

1932年他在上海主编《论语》半月刊,随后又创办《人间世》《宇宙风》杂志,将1924年他音义对位翻译的幽默(Humour)加以弘扬,在性灵的招牌下倡导闲适的小品文,一时间成为“幽默大师”

这一时期的作品收入《剪拂集》(1928)、《大荒集》(1934)、《我的话》(上册1934,下册1936)等。

由于他以闲适为格调的各种刊物在全国影响太大,受到了包括鲁迅在内的左翼作家的非议。

1935年林语堂的MydMyPeople(中文有《吾国与吾民》与《中国人》等不同译法)在美国出版。

1936年8月林语堂举家迁居美国,开始了用英文创作的30年。

1937年出版的TheImportanceofLiving(《生活的艺术》),像是对MydMyPeople的补充与扩展。

抗战爆发后,1939年心系祖国的林语堂出版长篇小说MomentinPeking(《京华烟云》),这部长篇与后来出版的长篇小说ALeafiorm(《风声鹤唳》,1941)、TheVermilionGate(《朱门》,1953)一起被称为“林语堂小说三部曲”

1942年他翻译、选注的TheWisdomofdIndia(《中国印度之智慧》)出版,并被列为美国大学的教学用书。

尽管林语堂在上海与鲁迅从渐行渐远到反目,但是,在《中国印度之智慧》的“中国篇”

中,在老子、庄子、墨子、孟子、孔子等人之后,现代思想家与作家只有鲁迅一人被纳入,称为《鲁迅警世语》。

他还向英语世界翻译了《庄子》(节译)、沈复的《浮生六记》等作品。

他是第一个以英文写作名扬海外的中国作家,曾两度被提名参选诺贝尔文学奖。

在美国,林语堂并非以一个作家而是以一个东方哲人的姿态出现的,他的书就是让美国人来领略东方人的智慧与生活的艺术。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小说也具有哲理意味。

东方哲人原本就是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加上他是以小品文出道,又格外推崇庄子,因而他的《吾国与吾民》和《生活的艺术》中也有艺术性的闪光。

他早期的《剪拂集》《大荒集》虽然有人当作散文看,却也充满了议论,而《吾国与吾民》和《生活的艺术》虽然是向美国人阐发中国文化的精义,但其中栩栩如生的艺术描写之处却是不少,且看《生活的艺术》的第三章《我们的动物性遗产》:

这种时间消逝的意识是藏在中西一切诗歌的背面的——人生本是一场梦;我们正如划船在一个落日余晖返照的明朗下午,沿着河划去;花不常好,月不常圆,人类生命也随着在动植物界的行列中永久向前走,出生、长成、死亡,把空位又让给别人。

第十一章《与上帝的关系》详细叙述了他怎样从基督教的牧师家庭、教会大学走向对基督教信仰的怀疑的过程,情真意切,抽取出来就是一篇很好的散文。

走出基督教信仰的林语堂,尽管自以为“向慕儒家之明性达理”

,但更与老庄道家有着生命的认同。

他在性灵、幽默与道家哲学之间找到了契合点,在《中国与印度之智慧》的“中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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