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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脱功字,推作权。
王念孙依《文子·自然篇》校补功字,改权为推。
)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
非谓其感而不应,攻而不动者。
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己”
即上文所谓“私志”
)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
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輴,山之用菓,夏渎而冬陂,因高为山(“山”
旧作“田”
,依王校改),因下为池,此非吾所谓“为之”
。
这不但是《淮南子》的特色,正是“无为”
与佛家的“寂灭”
的根本不同之处。
五、天与人
荀子批评庄子的哲学说道:“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
由天谓之道,尽因矣。”
道家的流弊在于信天太过,以为人事全无可以为力之处,势必造成一种听天安命,“靠天吃饭”
的恶劣心理。
《淮南子》似乎能斟酌庄子、荀子两家的长处,造成一种天人互助的哲学,上文所引的“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
,便是这个道理。
《原道训》说:
《淮南子》虽然把天与人分得这样明白,但他却并不完全任天不任人。
老子任天太过,要废去一切人为的制度,以归于无名之朴,所以说“绝圣弃智”
、“绝学无忧”
。
庄子任天太过,故说“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
《淮南子》虽极崇拜自然,同时却又极注重人事。
故《修务训》说:
世俗废衰而非学者多。
人性各有所修短,若鱼之跃,若鹊之驳,此自然者,不可损益。
吾以为不然。
夫鱼者跃,鹊者驳也,犹人马之为人马,筋骨形体,所受于天不可变。
以此论之,则不类矣。
夫马之为草驹之时,
这就是荀子所说的“化性起伪”
。
这就是《淮南子》的教育学说。
《修务训》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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