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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奴隶制度的种种社会阶级都渐渐的消灭了。
就是那些不曾消灭的阶级,也渐渐的可以互相交流了。
古代奴隶制社会,最重阶级。
《左传》昭十年,芋尹无宇曰:“天之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
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
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
古代社会的阶级,约有五等:
一、王(天子)
二、诸侯(公、侯、伯、子、男)
三、大夫
四、士
五、庶人(皂、与、隶、僚、仆、台)
到了这时代,诸侯也可称王了。
大夫有时比诸侯还要有权势了(如鲁之三家,晋之六卿。
到了后来,三家分晋,田氏代齐,更不用说了),亡国的诸侯卿大夫,有时连奴隶都比不上。
《国风》上说的:
式微式微,胡不归!
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邶风·式微》)
琐兮,尾兮,流离之子!
叔兮伯兮,褒如充耳!
(《邶风·旄丘》)
可以想见当时亡国君臣的苦处了。
《国风》又说:
东人之子,职劳不来。
西人之子,粲粲衣服。
舟人之子,熊罴是裘。
私人之子,百僚是试。
(《小雅·大东》)
可以想见当时下等社会的人,也往往有些“暴发户”
,往往会爬到社会的上层去。
再看《论语》上说的公叔文子和他的家臣大夫僎同升诸公。
又看《春秋》时,贩牛的宁戚,卖作奴隶的百里奚,郑国商人弦高,都能跳上政治舞台,建功立业。
可见当时的社会阶级,早已不如从前的森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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