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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农户一辈子都自己的名字都未必识得,每天一睁眼就是在为生计发愁,只有有钱有势的人家才会让自己的孩子读书识字,江昭是个意外,他的父母曾经在京城待过一段时间,自己五岁的时候才回的老家。
江昭对五岁的记忆力不是特别深刻,他娘说自己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厨娘,而他爹是大户人家的护院,所以识得一两个字,他读书识字的能力是爹娘教的。
可是容笙呢?
刚捡到容笙的时候他身上穿着粗布麻衣,发丝粗糙又乱蓬蓬的,除了一张格格不入的漂亮脸蛋之外没有任何和普通农户不一样的,可是通过相处发现容笙手上没有茧子,一双小手也是细白干净,周身透露着与旁人不同的气质,一看就不是一个会干活的农户小哥儿,现在不仅又识字,还写得漂亮,就更加确实江昭心里的想法。
一切迹象让江昭拼凑出来一个真相,千娇万宠着长大的小少爷被人绑架,卖给了拐子,又被拐子辗转多个地方,他想要逃跑可是失败了,所以身上才会有那么多伤痕,最后一次逃跑跑到了浮玉村,又不慎摔下了山崖磕破了脑袋导致失忆。
本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娇娇少爷啊,怎么好在小山村里过苦日子。
容笙美滋滋地沾了点红摁在了两张纸上,又拉着江昭的手摁上了指印,心满意足地看着,“这样你就跑不掉了,你要是敢抵赖我就把你告到官府去,哼哼~”
江昭深深地看着笑颜如花的容笙,眼底的疼惜与愧疚都要溢出来了。
“你怎么了?”
容笙将手放在江昭眼前挥了挥,又把纸藏到了身后,“你可不能抵赖啊。”
江昭回过神来,收回了目光,没有直接回答容笙的话,“明日我们去镇上集市卖货。”
天一亮,江昭就和李家夫郎借了驴车驮着货物和容笙去了镇上集市,容笙东逛逛西逛逛的,每家铺面都要去瞧一瞧,可又空手而归,江昭还以为他没有银钱了,给他塞了二三十个铜板子。
“我不要,我有的。”
容笙晃了晃他腰间的小荷包,“哗啦”
直响,然后又又游到了一家草编摊上去了。
江昭把铺位放在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馆门口,之前店家程刻上山的时候不慎摔断了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还好是江昭路过把他一路背回来的,程刻心里一直感激着,就把门口的那块地辟出来专门给江昭卖货。
东西都收拾好后,江昭正准备进去和程刻打声招呼,没成想程刻就先出来了,满脸喜色,“江老弟啊可有些日子没来了,听说都成亲了啊,恭喜恭喜!”
“是,这是我家夫郎。”
江昭侧了侧身子,露出了容笙。
这还是江昭第一次向别人介绍容笙,容笙高傲地抬起了头,大大方方地一点儿都不扭捏。
程刻略略惊讶一下,笑道:“你这小夫郎俊俏得很,瞧着挺好的。”
江昭微微地勾了勾嘴角,“程兄,借你的地方卖卖东西。”
“哎呦,什么借不借的都是客套了,当初要不是你我这条腿就断了,一个位置而已不算啥的。”
程刻摆了摆手,又看着江昭的货物。
山兔山鸡的都是寻常之物,倒是里头还有一只五六个月大的小鹿,这个时节能猎到鹿是真的不容易,很多贵人们都好这一口,肉制鲜嫩多汁,这身水亮的鹿皮还能制皮货,是实在的好东西。
“程兄诚心要,那就八两银子吧。”
程刻爽朗一笑,“这小鹿得有个三十来斤,肉看起来就嫩,起码九两银子,而且这鹿皮还完好无损呢,这身皮毛也不便宜,你既认我为兄,我也不能让弟弟吃亏不是,九两半吧,”
他让伙计去秤银子,又拍了拍江昭的肩膀,“改明儿要是有好的都先给我瞧瞧。”
“好。”
江昭知道程刻是有心照顾他,又挑了一只肥兔子送给他。
饭馆的地理位置不错,位于集市中心,又临近中午,门口的客源量不错,每个路过的人都要来询问一二。
“小哥儿,这怎么卖的?”
“一文钱六个。”
婶子嘴巴一撇,“有些贵了,人家都卖一文钱八九个呢。”
“姐姐,”
容笙先甜蜜蜜地那人喊年轻了,“这可好了,一文钱六个我都不喊价,这些都是我亲自在山里摘的,比别的都要大,你看一搓有好多泡泡呢,味道清香洗衣服洗手的都特别干净。”
他又抓了一把灰土抹在衣服,亲自展示给他们看澡珠的清洁能力,果然泡了水轻轻一搓就干净了,“多好啊,而且我这是野生的,纯天然,还能用来洗头发洗脸呢,你瞧我的头发是不是又黑又亮的。”
容笙凑过头去看他们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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