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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所喜爱的古今中外的名著和名画,一口气是数不尽的。
曾有一段时间,我致力于考察本地的民间艺术的渊源和历史,如风筝、泥塑、砖刻、年画等等。
那时,我的桌上和柜顶便站满了从市郊和外县征集来的泥人泥马。
这使我的兴趣深入到对地方风俗和地方史的研究上。
我把这些随时得到的体会写成一些小文章,开始在本市的报纸上发表。
当一个青年看到自己用心血铸成的文字出现在报刊上,他不仅会得来喜悦、动力和自信,从此笔杆也就要牢牢握在他的手里,不再容易抛掉……
这样,我就再一次感到,绘画仍不是我最好的归宿。
我广泛的爱好,我所要表现的,如同一盆水,而绘画对于我却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碗儿。
似乎我还要再一次从职业里跳出来。
近十多年的生活,使我一下子了解和熟悉了无数的人。
那么多深切的感觉、思想和情感有待于表现。
绘画绝不是我最得力的工具,我便毅然从调色盘里拔足而起,落入了文坛,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便是我职业上“三级跳”
的简要的全过程。
这样,我就如同一个迷途在外的游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故居;如同游入大海的一条鱼儿,得以自由自在地遨游。
对于一个从事文学的人来说,他的全部经历、全部爱好、全部知识,都是有用的,一点儿也不会浪费掉。
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要囊括进去多么丰富的生活!
多么庞杂的生活知识、经验和感受!
作者只会常常感到自己生活浅薄,知识狭窄和贫乏,缺陷处很多,需要随时和及时加以补充。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我做过运动员。
除去这段生活的积累会给我写运动员生活题材的作品提供素材之外,还使我有较好的身体基础。
写东西不仅要用脑力,也要有饱满的精力。
没有精力,几十万字一贯到底谈何容易!
有人以为,写书的人都是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其实不然。
手执一支笔,目对空无一字的稿纸,一写十几个小时,长年如此,难道不是全仗着充沛的精力吗?而精力却蕴发自强劲的体力中。
因此我现在每天都要早起跑跑步,以保持体力和精力而不衰。
我画过画。
绘画锻炼一个人对可视的美的事物的发现力、对形象的记忆力、对于想象和虚构的形象与空间境象具体化的能力。
许多善画和精通绘画的作家(如曹雪芹、罗曼·罗兰、萨克雷等)对形象的描写都来得比较容易,得心应手,给人以似可目见的画面感。
而文学的要求之一就是“要立即生出形象”
(契诃夫语)。
我深感有绘画修养,对写小说帮助可太大了。
所以我现在也没有撂下画笔,而在写作之余,时时捉笔来画一画。
我其余那些庞杂的爱好,如地方史啦、地方风俗啦、民间艺术啦、古代文物啦等等,对于我写作,都起着直接与间接的作用。
比如我写长篇历史小说《义和拳》和《神灯》时,这些平日所留意而积累下来的知识.都变成创作时极其珍贵而随手拈来的素材了。
我还喜欢音乐。
尤爱听钢琴曲和提琴的独奏曲、协奏曲,以及大型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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