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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17世纪的英语抒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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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收集玫瑰花蕾的时候,旧时代仍然在继续。
——赫里克
几乎所有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都是抒情诗人,他们的戏剧中镶满了词曲的瑰宝。
倘若他们自己不能打造珠宝,他们会以自己过人的智慧将其偷走,而后嵌入一个新的情节背景中。
英国文学中的抒情诗如同永不熄灭的火焰,是永恒的存在。
这火焰永远不会熄灭,只是颜色会不时地改变,有时几乎难以察觉,不过是一种色调与另一种色调的相互交融罢了。
那些对抒情诗类别有一定了解的人不难发现,17世纪的抒情诗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伟大的本·琼森仍然健在且活跃,并享有比英国文学中其他任何一个文学家都高的权威的阶段。
第二个阶段的权威人物是约翰·多恩,与琼森完全不同,多恩是一个糊涂蛋,亦是一个善于自省、戒律的叛逆者,而古典主义戏剧家琼森,在戒律和实践方面非常小心,虽然他并没有被形式束缚。
随着这个世纪的推进,“本·琼森的传人”
或者说也是多恩的传人(只不过相对没那么直接,也不那么明显而已),这些人缺乏琼森的一种学术活力,虽然他们看起来挺像样的,也学不到多恩这位独一无二且奇怪的诗人巧妙的能力,但多少还是受到了多恩明显的错误影响,比如怪诞、不规范的句法,牵强的言辞。
德莱顿称其为“玄学派”
(约翰逊博士也曾借鉴过这个词)。
玄学派诗歌在当时被滥用,直到下一个世纪才被遏止。
而后到了第三个阶段,诗人们寻求思维的清晰、理智及规律。
我们对德莱顿已经有所了解,接下来是波普。
文学的反应好比钟摆,虽然不如钟摆那么规律明确。
波普时代对多恩时代的批判,完全对等于后来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对波普和约翰逊的刻板和限制的批判。
而生活在那个伟大的浪漫时期的一些人,致力于挖掘多恩及其继承者的所有“黄金珠宝”
,他们认为波普的“模塑金属”
并没有那么珍贵。
从批评的角度来看,或者从纯粹的外行角度来看,这是不对的。
每个诗人,每个艺术家都值得赏识、可以批判,我们应该欣赏和珍视他们,无须计较他们以前、现在或以后有什么建树。
两种不同的类型都是个中翘楚,我们谁有资格去评定哪一个更好呢?
虽然这些文学宗谱和这一系列的历史展现了一种连续性,亦成为我们故事中的一部分,但倘若要了解一个诗人,可以用最简明的语言阐述他的观点。
本章的宗旨在于告知大众诗人的姓名,记录下他们最精美的诗章。
对于他们来说,诗歌即人生。
其中最典型、最原始的一位英国抒情诗人就是约翰·多恩,他的低调与神秘感将其隔绝于公众视野之外。
年轻时他曾写过情诗和讽刺文学。
后来他成了一位著名的传教士,他的诗歌的类型也就转为了宗教诗歌。
17世纪的宗教诗歌具有强烈的美感,这种美感在那之后的英国诗歌中很少见到。
英式圣歌与其他形式的宗教诗歌相比更注重宗教情感而非诗意。
即使19世纪出现了许多诗人,在弗朗西斯·汤普森出现之前,我们也无法找到一位在宗教诗歌的诗意表达方面可与多恩相媲美的诗人:
天父上帝颂
您是否愿意原谅我这些与生俱来的罪孽,
即使这些罪孽早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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