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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我开始独立生活,但我并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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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经洞悉世事人情,无论遇到什么事,几乎都能处变不惊。
然而,我在那样小的年纪就被轻而易举地赶出家门,即使现在想来,这件事也令人惊讶。
我是一个才华卓越的孩子,善于观察,心思乖觉,热情而敏感,但精神和身体都十分脆弱,极易受伤,而当时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我打抱不平,我至今都觉得不可思议。
但确实没有人为我说话,于是,十岁那年,我便成了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的童工。
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的仓库坐落在河畔,就在黑衣修士区那边。
通过近年来的修缮,那里已面貌一新,但那仓库是窄街尽头的最后一座房子。
街道从坡上蜿蜒而下,直达河边,尽头设有台阶,供人乘船。
那是一座破破烂烂的老房子,有自己的码头,涨潮时毗邻水面,退潮时紧靠淤泥,说那里老鼠肆虐也不夸张。
镶着护墙板的房间已经失去本色,我敢说,上面的污垢和烟尘已经积累了上百年。
地板和楼梯已经朽烂。
地下室里灰扑扑的老耗子吱吱乱叫,打作一团。
整个仓库弥漫着灰尘与腐烂的味道。
这一切,在我心中并非陈年往事,而是当下鲜活的现实。
此情此景全部浮现在我眼前,一如当年不幸的我,由昆尼恩先生握着我颤抖的手,第一次走进那座房子。
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要同形形色色的人做生意,但其中最大的一笔交易是向某些邮政蒸汽船提供葡萄酒和烈性酒。
我现在忘记那些船主要驶向何处了,但我想其中一些是前往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的。
我记得,这种远洋交通的后果之一就是产生无数的空瓶子。
他们雇了一些男人和男孩对着光检查这些瓶子,有缺陷的就扔掉,完好的就洗刷干净。
空瓶子洗完之后,就需要给装满酒的瓶子贴标签,或者塞木塞,或者在木塞上盖印章,或者将完工的酒瓶装入木桶。
所有这些活儿我都得干。
我就是被雇来干这些活儿的孩子之一。
算上我在内,在这里干活儿的孩子有三四个。
我干活儿的地方被安排在仓库的一个角落,昆尼恩先生只要站在账房里他坐的凳子的下横档上,就可以通过桌子上方的窗户看见我。
在这里,在我如此幸运地开始独立生活的头一天早晨,常年在这里做工的孩子里年龄最大的那个被叫过来,教我怎样干活儿。
他名叫米克·沃克,系着一条破围裙,戴着一顶纸帽子。
他告诉我,他父亲是个驳船船夫,伦敦市长大人就任庆典上,他父亲曾佩戴黑天鹅头饰参加过游行。
他还告诉我,我们的主要工作搭档是另一个孩子,那孩子的名字—在我听来相当奇特—叫什么“粉土豆”
[1]。
然而,我发现这并非那个孩子的教名,而是仓库里的人给他起的绰号,因为他脸色苍白,活像煮熟的土豆剥开皮后的样子。
粉土豆的父亲是个水手,此外还是一名优秀的救火员,所以也被一家大剧院雇来干救火员。
“粉土豆”
的一个年轻家人—我想是他妹妹—在那家剧院扮演哑剧中的小魔鬼。
我竟沦落到与这帮人为伍;这些今后将与我天天做伴的孩子,简直无法与我幸福童年时代的伙伴相比,更不消说与斯蒂尔福思、特拉德尔斯和其他同学相比了;我觉得,自己长大以后成为博学多才、出类拔萃的人物的希望,已在我心中化为泡影。
这一切给我的灵魂带来了难以言喻的痛苦。
我觉得自己如今全无希望,我对自己的处境深感羞辱,我相信我过去所学、所思的一切,令我快乐的一切,激发我去幻想和上进的一切,都将一天天、一点点离我远去,永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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