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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考伯先生说,“再见,昆尼恩先生。
我就不打扰了。”
他戴上帽子,把手杖夹在腋下走了出去。
离开账房后,他挺直了腰板,还哼起了小调。
于是,昆尼恩先生正式雇用了我,让我在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的仓库里竭尽所能地干活儿。
薪水嘛,我想,大概是每礼拜六先令。
我记不清楚到底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了。
我在这一点上拿不准,我倾向于认为起初是六先令,后来是七先令。
他预先支付了我一个礼拜的薪水(我相信他是自掏腰包),我拿了六便士给“粉土豆”
,请他晚上把我的行李箱送到温莎台。
尽管箱子不大,靠我那点儿力气还是扛不动。
我又花六便士吃了顿午饭,那是个肉饼,就着附近水泵里的水咽下了肚。
然后我就在街上东游西逛,打发规定用来吃午饭的一小时。
到晚上约定的时间,米考伯先生又来了。
为了尽量配得上他的优雅风度,我把手和脸洗得干干净净,然后便一起朝我们的家—我想,我现在应该这样称呼它了—走去。
一路上,米考伯先生嘱咐我记住街道的名字和拐角房子的形状,这样第二天早晨就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回去的路。
我们到了他在温莎台的房子(我注意到,这座房子像他本人那样寒酸,但也像他本人那样尽量装得体面),他把我介绍给米考伯太太。
她身材瘦削,面容憔悴,一点儿都不年轻。
她坐在客厅里(楼上的房间没有任何家具,关着百叶窗,好欺骗邻居),正给一个娃娃喂奶。
这娃娃是双胞胎中的一个。
我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在同米考伯先生一家相处的这段时间,我几乎从没见过这对双胞胎同时离开米考伯太太怀里。
他们当中,总有一个在吃奶。
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米考伯少爷,四岁左右;米考伯小姐,三岁左右。
此外,还有一个黑皮肤、爱哼哼的年轻女人。
她是这家的仆人。
我到这儿还不到半小时,她便告诉我,她是个“苦儿”
[2],来自附近的圣路加救济院。
全家上下就这么多人。
我的房间在房子顶层靠后的位置,狭窄憋屈,墙纸上装饰着同一种图案。
在我年幼的想象中,那图案就像蓝松饼。
房间里的家具少得可怜。
“结婚前呀,”
米考伯太太说,她带着双胞胎和另外两个孩子上楼,领我看了看房间,然后坐下来呼呼喘气,“我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的时候,从没想过有一天不得不招收房客。
不过,米考伯先生眼下遇到了困难,我不能再考虑自个儿的感受了。”
我说:“没错,夫人。”
“米考伯先生眼下遇到的困难都快把他压垮了,”
米考伯太太说,“真不知道他能不能熬过去。
我在家里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的时候,真不明白我这会儿用的‘困难’这词儿是什么意思。
不过,生活才是最好的老师呀—就像爸爸常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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