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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这样聊了一路。
我骑的灰色骏马因为离车轮太近,前腿被“磨掉了一层皮”
,它的主人告诉我,那层皮“价值三镑七先令”
。
我如数付钱,觉得花这点儿钱就得到这么多的欢乐,实在太划算了。
我和朵拉谈话时,米尔斯小姐就坐在一边,忽而望一眼月亮,忽而吟两行诗歌,我猜她是在回忆当年尚未脱离俗世纷扰的时光。
天知道,虽然这一切都很傻,但如果能怀着这种傻兮兮的感情获得永生,永远在树林里走下去,那该多么幸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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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伍德能再远几英里就好了,我们能多走几个小时就好了。
但事与愿违,斯彭洛先生在快到家的时候醒了,说:“科波菲尔,你一定得进来歇息一下!”
我接受邀请,与他们一起吃了三明治,喝了葡萄酒。
在那个明亮的房间里,朵拉脸颊绯红,可爱极了,我实在舍不得离开,只能坐在那里痴痴地盯着她看,如在梦中。
直到斯彭洛先生鼾声大作,我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该告辞了。
于是我们分别了。
我骑马返回伦敦,手上依然感觉得到告别时朵拉的轻抚,脑中千万遍回味着与朵拉之间发生的一点一滴、交换过的一词一句。
最后躺在**时,我不禁眉飞色舞,心**神驰,俨然一个因为爱情而尽丧理智的傻瓜。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决定向朵拉表白,揭晓命运的安排。
是福是祸,这就是现在的问题。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什么问题。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朵拉能够提供。
我和朵拉之间发生过的每一件事,我都尽可能地做出令人沮丧的解释—我就这样不停地折磨自己,凄凄惨惨地熬过了整整三天。
最后,我不惜花重金将自己打扮一番,满怀表白的决心,到米尔斯小姐家去了。
我究竟在街上来回走了多少次,绕广场转了多少圈—我痛苦地意识到,自己成了那个老谜语的谜底,而且远远胜过原来的谜底—然后才说服自己走上台阶去敲门,这些事现在已无关紧要了。
即便终于敲了门,在门口等候时,我依然忐忑不安,甚至考虑过要不要(学巴吉斯先生的样子)问这里是不是布拉克博伊先生家,然后道歉离开。
不过,我还是没有临阵脱逃。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
我并没指望他在家。
没人想要他在。
米尔斯小姐在家。
有米尔斯小姐就够了。
我被带到楼上的一个房间,米尔斯小姐和朵拉都在那里,吉卜也在。
米尔斯小姐在抄乐谱(我记得那是一首新歌,叫《爱情的挽歌》),朵拉在画花。
我认出她画的正是我从考文特花园市场买来的那束花时,心里多么欢欣鼓舞啊!
我不能说她画得很像,也不能说她画得尤其像我见过的什么花。
但花束的包装纸画得分毫不差,由此可见画中真意。
米尔斯小姐见到我非常高兴,并为她爸爸不在家而表示歉意,但我觉得我们三个都能忍受这一缺憾。
米尔斯小姐滔滔不绝地讲了几分钟话,然后把笔放在《爱情的挽歌》上,站起身,离开了房间。
我开始想,还是明天表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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